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现在很多家庭基本都会要剖属于自己的车子,但是在行驶的过程中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面对事故,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都受到了损失。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国家法律对机动车实行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这里简称交强险。交强险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垫付原则。那么,交强险垫付的钱多久到账?为了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强险垫付的钱多久到账
一般只要办齐保险公司的要求的垫付手续,没特殊情况48小时钱就能到你指定的医院。
在保险公司接到交管部门出具的抢救费用支付通知后,需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出具抢救费用《承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在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之日起,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对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通知被保险人。从作出核定之日起需要在七十二小时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或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给付保险时间:如果仅涉及财产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24小时。如果保险涉及人身伤亡且保险金额在1万元以下,72小时。如果保险涉及人员伤亡且保险金额在五万元以下,5天内。其他保险赔付情况一律七个工作日以内。对于保险赔付金额不确定的,需要在收到赔偿申请或给付保险金请求材料后,根据资料中可以确定的数额先行给予赔付,时间20天内。保险公司在收到申请索赔材料和相关部分证明后要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中能够确定的赔偿金额超过医疗费用限额或者是致残致死金额限额的案件,在医疗审核人签署意见书之后可以先行赔付,时间为5天。
交强险垫付条件情形
1、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交强险垫付的范围;
2、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的抢救费已经产生,需要保险人垫付;
3、保险人收到医院出示的抢救费明细单或者公安部门提供的支付通知书时;
4、交强险规定的其他特殊垫付情况。
一般来说,保险机构对于交强险的垫付规定都非常详细和明确,所以垫付的金额仅限于符合交强险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不在责任内的,是不会给予垫付的。并且垫付的金额只在抢救费的限额里出,超过限定金额也是不会给予垫付的。
若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出现,导致受害人发生抢救情况,保险人接收到交警部门的支付通知书或者医院提供的抢救费用清单时,保险人必须对符合国家规定的抢救费用进行垫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人应该在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内进行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所以我们最好是经过交通部门的确认后再进行垫付,否则理亏了也不知道。
怎么申请交强险垫付
交强险条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将提前垫付赔偿金,再向肇事车主追偿的三种情况: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车;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车祸;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车祸。
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垫付范围同样很广,首先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三者险的情况下,救助基金会垫付一定抢救费用;其次当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及部分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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