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生老病死,本就是自然规律。作为家庭的一份子,房产继承是生活中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尤其是夫妻一方去世时,另一方继承房屋要进行更名的。那么,配偶一方去世房产可以买卖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配偶一方去世房产可以买卖吗?
1、如果该财产属于活着的一方所有,活着的一方可以任意百处置;
2、如果该财产属于去世的一方所有、共同共有或者去世的方占有该房产的份额度,那么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就需要先进行财产继承:
3、去世方所占有回的全部或部份份额都由配偶继承时,那么活着的一方继承后也有权支房产进行处置;
4、去世方所占有的全部或部份份额有其它人(如:去世方的子女、父母)继承时,则房屋出售需要答其它继承权利人同意。
二、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
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三、配偶一方死亡房产怎样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道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夫妻死亡一方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内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容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配偶一方去世房产可以买卖吗的全部内容。房屋遗产在继承上都属于遗产范围,跟别的遗产原则上并无区别,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同样是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顾问进行帮忙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