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总会因为一些福利问题发生纠纷,双方都希望通过劳动仲裁为自己争取到最好的处理结果,相关单位在受理了劳动仲裁后,并不是马上就开庭审理,可能需要调解。调解成功后可能存在用人单位不履行的情况。那么,劳动仲裁前调解后用人单位不履行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仲裁前调解后用人单位不履行
如果公司与你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可以就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所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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