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为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在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往往给予的都是治安管理处罚,就比如盗窃来说,盗窃是可以治安管理处罚的,只要行为人的盗窃的财物的实际价值没有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即不构成犯罪行为时,就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即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可以对实施盗窃的行为进行拘留、罚款等,同时还应当要求行为人将财物返还给财物的所有权人。那么,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第三十四条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以上便是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的内容,只要行为人盗窃的财物价值较小或者是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都不会构成犯罪,但是构成违法,所以此时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随时欢迎来咨询找法网的相关顾问进行帮忙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