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范围

更新时间:2019-11-28 09:04: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国职工都会有购买工伤保险,他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受伤的话,可以申请工伤而得到相关的赔偿。要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必须要由专业的机构认定职工受伤的情况是属于工伤。众所周知职工在工作时受到工伤的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受伤类型都能够被认定为工伤。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范围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上是工伤认定范围。

       二、工伤鉴定机构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三、工伤认定的认定技巧

  1、迅速确定工伤发生单位名称

  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动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甚至百般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即使购买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存在不会积极主动的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可能性。

  作为工伤员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准确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因为实践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单位名称的职工,尤其是工程层层分包的情况。像包工头自己招用的农民工,很难知道自己的用人单位是谁。因此确定用人单位、确定工伤赔偿责任主体是工伤认定最基本的条件。

  2、收集、提供证明劳动关系、工伤发生事实的证据材料

  工伤认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两个条件是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那么是否有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上岗证等劳动关系证明?是否有现场目击工伤发生的工友愿意作证?

  这些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甚至不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虽然工伤职工可能能够收集到部分证明材料,但是更多情况下,工伤职工无力自己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专业工伤律师调查收集证明劳动关系和证明工伤发生事实,并通过律师寻求媒体和相关部门的帮助。

  3、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自己必须申请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

  所以,不要轻信用人单位没有虚假的或没有诚意的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调解需了解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报工伤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往往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直接要求协商赔偿数额,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多采取迎合的态度。

  但此时没有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及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甚至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所以,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最好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等都为工伤事故。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范围的相关知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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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工伤认定
咨询工伤认定的哪方面问题可以直接说一下。
工伤认定范围与标准,
你好,工伤评要求低,只要有一点骨折就有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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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和工伤认定范围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北京市关于扩大工伤认定范围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 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如果有关个人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工伤职工和所在企业的利益。
2016年工伤认定范围
能认定为工伤的范围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和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其他。
工伤认定赔偿范围和标准
对于工伤赔偿,应根据伤残等级,赔付的项目和标准各有不同,有些是企业出,有些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
怎么做工伤认定
你好,需要准备劳动合同以及工作受伤的证据以及申请书等材料去申请
房屋租赁自然损耗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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