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更新时间:2019-11-25 12:12: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法定继承顺序,简称“继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法定继承开始后,应按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顺序在先的,优于顺序在后的,即有顺序在先的继承人存在并且主张权利时,就排除了顺序在后的继承人的权利。只有在无先一顺序的继承人,或先一顺序的继承人都放弃球丧失继承权时,方由后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我们都知道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那么,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带来了以下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一) 法定继承人继承顺序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我国继承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如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各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第二,法定继承中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

  (二)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相关知识的介绍,继承顺序的确定主要以继承人同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和经济上、日常生活上相互依赖的程度为依据。根据中国继承法第10条定,法定继承分为二个顺序。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袓父母。丧失配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失配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视为第—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子女和父母?
你好,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是子女和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法定继承有哪些顺序,想了解一下法定继承人位置的顺序?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的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 (1)配偶。配偶包括经确认有效的事实婚姻中的配偶;已经进行结婚登记但尚未同居或新婚不久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感情不和一审法院已判决离婚,在上诉期间一方死亡其存活的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以及继承财产范围
看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如果是其他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隐瞒或隐藏了被继承人的一部分财产,其他继承人在发现被隐藏的财产后可以要求分割;如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放弃了继承权利,则无权要求再继承
请告诉我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是按顺序继承还是按顺序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比例应当是均等的,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各个继承人之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协商分配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位
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包括: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设定专人保护其利益,监督其行为,并且管理其财产的法律制度。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
1)乙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应当如何确定?本案的遗产范围应当如何确定?
您好!你是可以联系对方主张,是可以帮你起诉处理的。
十八岁以下怀孕打胎,男方要给钱吗?
打胎男方不给钱可以起诉。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女方流产的,可以主张男方分担医疗费用,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解决,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如果生下小孩,还可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双方自愿才怀孕的,不能追究对方的强奸;如果对方是有妻之人,那么可以追究对方的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是否强迫孩子嫁给不喜欢的人是违法的
如果父母强迫子女结婚,该行为是犯法的。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因胁迫结婚的或其他非自愿原因结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9岁父母离婚我当时随父,而现在18岁我能选择和母亲在一起吗
子女18岁后的抚养权是不存在的。我国法定成年的年龄是18岁,到这个年龄子女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没有了抚养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
如何切断姐妹关系
我国法律没有断绝亲属关系的程序,也不承认任何类似行为,当事人双方永远是姐弟。一般情况下,姐弟之间是没有抚养关系的,如果相互之间矛盾较大,可以相互不来往。在我国,姐弟关系是不能断绝的,两者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且法律没有断绝亲属关系的程序,也不承认任何类似行为。自然血亲的兄弟姐妹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兄弟姐妹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二是拟制血亲的兄弟姐妹关系是基于父母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这种拟制血亲的兄弟姐妹关系,可以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也可以因所拟制的亲属关系依法解除而终止。如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兄弟姐妹间的兄弟姐妹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未有结婚证但办过结婚,有小孩他出去找别的女人口这属于什么情况
未有结婚证但办过婚礼并有小孩的情况下,一方与他人发生关系在法律上不构成违法行为,但在道德和家庭关系上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双方应本着对孩子和家庭负责的态度,妥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