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发生医疗事故后,处理方式有很多,医患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那么申请医疗事故调解需要哪些材料呢?申请调解不受理的情形又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申请医疗事故调解需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可到直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医患双方申请调解的,应当填写《调解申请书》,申请书也可由卫生行政部门代写后,由当事人确认。患者已死亡的,可由其近亲属或继承人代表提出申请。
除了提交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民调解,患方需出示身份证明、就医材料;
2、患者已死亡的,其近亲属或继承人代表应当提交其他继承人的授权委托证明;
3、医方委托申请的,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调解的情形有哪些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解决的;
3、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
4、已经调解终止,一方当事人再次申请调解的;
5、因非法行医引起的医疗纠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申请医疗事故调解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当事人在申请了医疗事故调解后就需要按照达成的协议去履行,若一方反悔则可能会引起更多的纠纷,到时候只能采用诉讼的办法来解决了,若调解后仍无法解决问题的,就需采用其他合理的办法解决。当确定为医疗事故后为了产生医疗事故纠纷,医院一般会采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问题,当然也需要由调解部门来进行调解,若一方申请调解则需要提交医疗事故调解的材料,包括调解申请书、患者的就医记录等材料。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找法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