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和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19-11-07 15:21: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担保期限是保证合同里面约定的时间,也就是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不过很多的担保人在担保时对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和诉讼时效没有法律上的常识,不清楚其中的具体内容。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自于实体法,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

  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效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对一般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日期作了规定,但在第二十六条中对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条件和起算日期却只字未提。这并不是立法者的疏忽,这是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承担义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义务,又可以同时要求主债务人和保证人共同承担义务。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合同纠纷已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义务后,才承担不能执行的部分的义务。

  “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对连带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和日期作了诠释:“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与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无须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也无须等待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而只须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并且从提出要求之日起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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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
担保人依法应对所担保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被担保人债务期限届满不履行,视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不同,由担保人承担清偿一般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及担保期限
担保人依法应对所担保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被担保人债务期限届满不履行,视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不同,由担保人承担清偿一般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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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 连带担保责任 时效
反担保的担保责任承担如下: 1、求偿保证,是指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2、求偿抵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3、求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
担保人依法应对所担保的债务承担偿还义务,被担保人债务期限届满不履行,视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不同,由担保人承担清偿一般担保责任或连带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限,连带担保责任最高约定时间是多少年
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一)因保证合同无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责。1. 担保合同无效的,保证人部分免责。2.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三)保证责任因保证合同未成立而免除。(四)保证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五)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六)保证合同因主合同当事人单方所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连带担保责任期限是多长,如果担保期限已经过了,法院的判决有效吗
贷款担保责任承担如下: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返还借款的保证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过了两年,是不是过了担保期
是连带担保的,对债务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有没有期限的啊
你好,请问有担保合同吗?是否有约定担保期限?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应该先遵守双方的交易习惯,如果没有交易习惯的,可以返还,但债权人如果主张还款的,须给债务人合理的还款期限。也就是从合理期限届满时,认定主债务到期,担保责任就从该时起计算6个月 
担保人能自己解除担保吗?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
借款人不知情的担保有没有效力
担保人不知情是无效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车被朋友非法抵押了
【 法律分析 】:车被朋友借走抵押,一般视情况而定。想办法跟踪收押人,找到车辆,自行取回车辆。或者在找到车辆以后请律师协助起诉,由法院暂扣该车辆。首先,应当如实地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的事实。 其次,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抵押行为无效。无效的理由是该抵押未经同意且不追认该无权处分行为。 至于朋友属于什么罪,要视案情而定,严重的算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担保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因为担保是以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连带保证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