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男女结婚之前,结婚男方一般都会给女方彩礼,但是法律上对于彩礼一说并没有明确要求,也没有说一定要给付彩礼才可以结婚,那如果没结婚证离婚退彩礼吗?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找了关于彩礼返还的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
具体来说,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只是订婚,或者只是举行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并没有成为法律上认可的夫妻;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是并没有共同生活,双方也就没有成为事实上的夫妻;
3、男方家庭条件非常不好,因为彩礼的给付行为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如,为了筹集彩礼,男方父母四处借款,根本没有能力偿还该笔借款,甚至连正常生活都保证不了。但是这条款在司法实践中,运用的较少,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这一标准较难证明。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八种情况下一般不予退还!
1、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2、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3、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4、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5、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还;
6、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7、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8、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一般可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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