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关于善意取得有哪些规定?

更新时间:2019-03-07 14:57: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遗失物,自己很多时候会不小心都是物品,很多情况下遗失的东西很难寻找回来,因为在丢失之后基本基本上都是被捡走了,如果是不贵重的东西就无所谓,但是贵重物品就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那民法总则善意取得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找法网小编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一般是所有人自己因某种原因遗失;还有其他的情况,例如直接占有人将物遗丢失,对于间接占有人即所有人来讲,是为遗失物。再如,无行为能力的所有人将物抛弃,因他欠缺意思能力,就不成立所有权的抛弃。但是所有人为了安全的目的或者其他考虑,将物品埋藏于土地之中或放置于一定的隐秘的场所,这时所有人并没有丧失对于物的占有,因此并不是遗失物,如果因年长日久,所有人忘其所在,则为埋藏物或者隐藏物。

  二、民法总则善意取得的规定是什么?

  1、原则上,遗失物的返还可能涉及行使以下四种不同的返还请求权:所有物返还请求权、遗失物回复请求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本文依据请求权的基本理论,专门针对遗失物关系中各项返还请求权的产生基础、性质、功能、主体构成及行使条件进行了全面剖析。重点分析了遗失物的所有人行使返还请求权可能遭遇的各种限制以及遗失物的占有人如何运用占有之诉和本权之诉寻求占有保护。

  2、此项回复请求权的价值功能主要在于同时兼顾对交易安全与财产所有人的维护。这与一般动产的善意取得所体现出来的那种单纯以牺牲原所有人的所有权为代价来维护财产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有所不同。

  3、回复请示权具有何种法律性质,理论上通说主张为一种形成权,其机能在于复活被盗或遗失前的法律关系,使第三人在具备善意取得要件的情形下,自受让时起本已即时取得的盗赃、遗失物的所有权,因请求权的行使而归于消灭,从而承担返还其物的义务。

  民法总则就是一个保障人们生活中基本权利不受侵犯,那么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侵权行为都可以依据民法总则来进行解决,通常对于善意取得的相关规定在民法总则中有详细的说明。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善意取得有哪些法律规定
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民法典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请问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如下: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善意取得制度的司法解释
根据《物权法》规定,善意取得适用动产和不动产。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及司法解释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善意亦称不知情,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 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
善意取得体现了物权法的什么原则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在不法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善意亦称不知情,指不知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 我们这里所说的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系非法转让
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我想问下偷盗获取的赃物在我国是否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在学界,对于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历来有不同的意见,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法律上未予以明确规定。 但盗赃物应和遗失物一样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我国法律严格禁止销售和购买赃物,即使买受人购买赃物时出于善意,也不能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 《民法典》312条规定了与盗赃物同性质的遗失物的善意取得制度。《民法典》第312条规定了遗失物的善意取得,遗失物与盗赃物都属于占有脱离物,对于盗赃物应该类推适用《民法典》第312条关于遗失物的相关规定。
善意取得 司法解释,根据《民法典·物权》的规定简述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
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出于善意支付了合理的价取得该不动财产,并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登记,受让人就可依法取得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该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即不动产是可以善意取得的
你好,摩托车强制报废没买保险被抓罚款没交怎么办?
您好,您可以让行政部门出具一份处罚通知书,然后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