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8-17 15:53:2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生活中,意外的来临总是在不经意间的,所以说,在防范意外的时候我们也应该采取全面的措施,这个时候,保险的存在也是有所必要的,那么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解答疑惑,希望以下资料对您有所帮助.。

  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意外事故,以致死亡、身体残疾、支付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条件

  它至少包含三个条件:一是有客观的事故发生,而且是不可预料、不可控制、非受害者所愿的;二是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所遭受的伤害是客观的、看得见的;三是意外事故属于保险合同范围内的,是伤害被保险人身体或生命的直接原因或者说是近因。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

  保障项目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保障项目有:

  1. 基本保障项目:①死亡给付。死亡是指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②残疾给付。这里的残疾也包括两种意思:一是人体组织的永久性残缺(或称缺损)。钿肢体断离等;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如丧失视觉、听觉、嗅觉、语言机能,运动障碍等。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2. 附加保障项目:丧葬给付和遗嘱生活费给付等,这是由死亡给付派生而来;医疗费给付和误工给付等,这是由残疾给付派生而来。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中国,保险虽说一直在推行,但是民众对于保险的存在都是不去理睬,有的人甚至是嗤之以鼻觉得保险是圈钱行为,但保险的存在意义,本就是我们生活的保障措施。找法网小编为您精心整理以上关于问题解答的相关资料文献,如有疑问,请前往找法网官网进行法律咨询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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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在什么情况下不赔付
对于人身意外险的保险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由保险人和投标人在合同中协商确定。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会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述凭证中会有相关记载。
人身意外保险什么情况下赔付
人身意外险理赔要多久,一般情况下,不同保险公司的人身意外保险的理赔时间长短不一,而且在不同的情况,其理赔时间也不同。 1、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2、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扩展阅读: 【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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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险可以赔偿多少
关于保险理赔,保险人在履行赔偿或给付的义务和责任时,必须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遭受物质上的损失、灭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处理。
关于人身意外险的赔偿事项
关于保险理赔,保险人在履行赔偿或给付的义务和责任时,必须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遭受物质上的损失、灭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处理。
不属于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的情况?哪些情况不属于人身意外险赔偿范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停止时,保险公司向保险金受益人按照比例退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有费率表)。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按照比例退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 各个保险公司推出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大同小异,投保人要重点关注费率和保障金额。
人身意外伤害都有啥赔偿
请详述你要咨询的法律问题。
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是什么?人身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人身意外险,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保障项目分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 三个要素: 1、非本意的 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 2、外来原因 指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等。 3、突然发生的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等情况。
我说的是人身意外险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原发票丢失,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关于保险理赔,如果保险公司违规或违法,你可以向保监会投诉,投诉电话12378。如果保监会都无法协调的话,那就只有上法院起诉了。
保险公司不认司法鉴定合法吗
保险公司不认司法鉴定,若是法院委托鉴定的,则鉴定结果并不需要保险公司的承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法院会按照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决。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八十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伤残鉴定要什么资料?
伤残鉴定需要材料根据事故性质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资料为: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停运费,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公司一般案理赔项目赔偿
摩托车没过户,如何交强险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同等责任对方走保险我不走保险,定损报告是由谁出
定损报告是两家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