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总理强调,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就要让“三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一方面,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另一方面,再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那么“五证合一”是哪五证?一定要办理吗?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
“五证合一”是哪五证?
五证合一的五证是指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1)营业执照。其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2)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是各类组织机构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通行证。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
(4)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也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5)统计登记证。是统计部门颁发的,用于报送统计数据的证书。如果没有统计登记证,理论上是不能报送统计数据的。
“五证合一”一定要办理吗?
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为新旧证照转换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原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企业都可以使用原发证照办理各项业务。自2018年1月1日起,未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因此,新办的企业必须办“五证合一”,截止日期是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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