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8-08-02 10:53: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意外导致个人受伤的情况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按照受伤的情况可以获得不同的金钱补偿,不过一般企业用人单位都会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赔付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对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作期间虽说我们的身体出现伤亡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我们仍然应该以自己的身体健康个人安全为第一位,否则出现什么严重问题影响到生活的话,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购买回来的,当然,关于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我们也应该有所了解,这样的话出现工伤问题解决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意外导致个人受伤的情况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按照受伤的情况可以获得不同的金钱补偿,不过一般企业用人单位都会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赔付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对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职工工伤保险赔付范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作期间虽说我们的身体出现伤亡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我们仍然应该以自己的身体健康个人安全为第一位,否则出现什么严重问题影响到生活的话,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购买回来的,当然,关于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我们也应该有所了解,这样的话出现工伤问题解决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意外导致个人受伤的情况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按照受伤的情况可以获得不同的金钱补偿,不过一般企业用人单位都会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赔付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对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作期间虽说我们的身体出现伤亡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我们仍然应该以自己的身体健康个人安全为第一位,否则出现什么严重问题影响到生活的话,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购买回来的,当然,关于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我们也应该有所了解,这样的话出现工伤问题解决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意外导致个人受伤的情况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按照受伤的情况可以获得不同的金钱补偿,不过一般企业用人单位都会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赔付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对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作期间虽说我们的身体出现伤亡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我们仍然应该以自己的身体健康个人安全为第一位,否则出现什么严重问题影响到生活的话,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购买回来的,当然,关于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我们也应该有所了解,这样的话出现工伤问题解决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意外导致个人受伤的情况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按照受伤的情况可以获得不同的金钱补偿,不过一般企业用人单位都会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赔付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对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作期间虽说我们的身体出现伤亡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我们仍然应该以自己的身体健康个人安全为第一位,否则出现什么严重问题影响到生活的话,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购买回来的,当然,关于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我们也应该有所了解,这样的话出现工伤问题解决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意外导致个人受伤的情况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按照受伤的情况可以获得不同的金钱补偿,不过一般企业用人单位都会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赔付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对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作期间虽说我们的身体出现伤亡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我们仍然应该以自己的身体健康个人安全为第一位,否则出现什么严重问题影响到生活的话,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购买回来的,当然,关于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我们也应该有所了解,这样的话出现工伤问题解决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的原因出现意外导致个人受伤的情况时我们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按照受伤的情况可以获得不同的金钱补偿,不过一般企业用人单位都会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所以赔付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但对于工伤赔偿的范围很多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作期间虽说我们的身体出现伤亡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我们仍然应该以自己的身体健康个人安全为第一位,否则出现什么严重问题影响到生活的话,这些都是金钱无法购买回来的,当然,关于职工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我们也应该有所了解,这样的话出现工伤问题解决起来也会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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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付都有什么
您好,一般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的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
工伤保险应陪付的哪些
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赔付是对单位还是个人
你好,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可以申报工伤保险待遇,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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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赔付
单位工伤保险的理赔程序如下: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资料向工伤保险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
工伤保险哪些是单位赔付的
工伤保险赔偿的具体范围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支付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等费用;但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参保的,则上述费用依法由单位来负担。
工伤保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按照伤害情况确定
工伤保险支付哪些工伤费用?工伤保险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哪些属于工伤保险赔偿?请问工伤保险赔偿包括什么项目?哪些是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范围?
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如果原发票丢失,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关于保险理赔,如果保险公司违规或违法,你可以向保监会投诉,投诉电话12378。如果保监会都无法协调的话,那就只有上法院起诉了。
保险公司不认司法鉴定合法吗
保险公司不认司法鉴定,若是法院委托鉴定的,则鉴定结果并不需要保险公司的承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法院会按照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决。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八十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伤残鉴定要什么资料?
伤残鉴定需要材料根据事故性质不同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的资料为: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停运费,保险公司拒赔。
保险公司一般案理赔项目赔偿
摩托车没过户,如何交强险
由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然后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同等责任对方走保险我不走保险,定损报告是由谁出
定损报告是两家其中一家保险公司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