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多处伤残的待遇计算方式

更新时间:2018-07-26 09:26: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事故伤害,可能造成多处伤残,有人会问:相关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工伤多等级伤残的计算方式,遇到多处伤残的情况应该如何计算呢?找法网小编通过研究分析相关法律及咨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等专业机构,就此问题作出回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5 晋级原则规定:“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因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时已充分考虑到工伤职工多处伤残的情况并做晋级处理,得出的是一个综合性的伤残等级,不会出现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因此,多处伤残的工伤职工只需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计算待遇即可。

  有的单位并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且利用职工不懂法,不为职工进行工伤认定,而是与职工协商解决。比如单位或职工自己委托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而该类鉴定机构针对多处伤残情况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中会出现多等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承认此类鉴定意见,如果用人单位依据此类鉴定意见对职工进行赔偿,职工一旦反悔,可在仲裁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鉴定结论高于司法机关作出的鉴定意见,则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伤残和意外伤残区别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致残,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意外伤残由加害人赔付
伤残津贴如何计算,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怎么计算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85%,三级为本人工资80%,四级为本人工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伤残等级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适当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工伤伤残赔偿,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对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上述待遇。对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或者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如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 多处伤残
伤残赔偿金计算方法: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工伤七至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10/8/6个月;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依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工伤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
工伤伤残后可以要求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
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工伤伤残补偿金标准是如何计算
是按个人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开不了病假条了有影响吗
您好,与所在单位协商
工作期间被打伤不认定工伤吗
工作期间被打伤的处理方式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和寻求民事赔偿。应先根据工伤认定条件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若不属于,则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打人者的民事责任。
求助,假设我来自安徽省肥东县地区,想请教一下工伤到哪个部门解决最快
如果您来自安徽省肥东县,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1、超过申请时效导致无法认定:例如,某建筑工人在肥东县工地受伤后,因轻信用人单位“会处理”,未在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汇总
工伤认定常见处理方式是提交申请材料至劳动保障部门。选择方式时,应确保材料齐全、真实,并尽快提交,以便及时获得工伤认定和相应赔偿。
工伤眼睛模糊一般几级
环卫工人因车祸死亡赔偿金额受多种因素影响。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死亡属工伤,赔偿主要有以下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若环卫工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因车祸死亡,且已被认定为工伤,则其近亲属可依法申请上述三项赔偿。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上述赔偿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倘若我是东莞市南城人,想请教一下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我方单位算工伤?程序怎样走?
在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点,需引起重视:1.诉讼时效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例如,某员
律师你好,假如本人是济南平阴县人,想咨询在施工现场,受伤的脸上缝了3针。如何补偿这种情况
在济南平阴县施工现场受伤脸上缝了3针,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工伤认定失败风险:例如,若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单位,也未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可能因超过申请时限
倘若我是天津河东人,请求律师解答2009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的,当时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是多少?
在处理2009年天津企业退休职工因病死亡的抚恤金和丧葬费问题时,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申请时效已过:若遗属在职工死亡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可能丧失领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