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的印花税该由谁承担?

更新时间:2018-07-20 09:25: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一家上市公司是由多人拥有股份,并根据所持股份进行分红的,那么既然有持有者当然就有转让者了,在股东进行所持股份转让活动时,通常都会签订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其中就会涉及到很多问题,包括股权转让协议的印花税该由谁承担的问题,是双方共同承担还是一方承担呢?下面就让让我们带着这个疑问来和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印花税缴纳中的特殊情况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投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及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如果A是企业,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要并入A企业的利润,计征企业所得税还要交印花税

  如果A是个人,其转让股权应该按照转让股权的价格与投资款的差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另外,A和B都还要交印花税

  三、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依法计算缴纳印花税。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由于债转股合同或协议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因此无论债权人和债务是否就债转股业务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后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当事人如果各执一份,则均应全额征税。

  综上所述,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印花税该由谁承担的问题,其实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参考下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其实只要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的印花税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印花税的问题基本就解决啦。看完上面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向找法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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