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一审辩护词

更新时间:2018-07-19 15:24: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小王大四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遇到一个寻衅滋事的案子,老师叫他写一份辩护词,他很苦恼。那么寻衅滋事罪辩护词怎么写?有没有相关范本?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湖北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xx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王xx同意,指派xxx律师担任被告人王xx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聪的行为成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王聪的行为应是寻衅滋事罪,并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孔xx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被告人的行为成立寻衅滋事罪

  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出于朋友义气,加上法律知识淡薄及无知,在其他两名被告人胡xx、孔xx与两被害人产生后参加打架。在打架过程中,三被告人共同造成了两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并共同毁坏及轿车造成人民币损失9873元。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他们构成共犯。

  从被告人王xx的主观因素来看,其并没有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故意。他们当时只是想找两被害人讨一个说法,双方一言不合后,双方都动了手。(现已无法查明是谁先动的手。)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人王聪没有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其出于朋友义气,参加打架的行为其行为应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犯罪特征。

  寻衅滋事罪是指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肆意挑衅,随意骚扰,等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在本案件中,被告人王xx等人的行为实际侵犯的是社会的秩序,而非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设想一下,被告方都是一帮年轻人,因琐事发生打架行为。这样的环境,与寻衅滋事罪的发生的环境是一样的。

  二、被害人对整个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过错。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xx检刑诉(2011)54号起诉书指控:20xx年11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xx等因朋友交通事故矛盾与被害人因言语不和,发生相互殴打。被告人王xx走上犯罪道路具有多重因素,法律应当对其行为作出否定评价,追究其刑事责任,实现刑罚的目的。但是,在评价被告人王xx行为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被害人尽管是被告人王xx等人犯罪行为的受害者,但是其本人对整个案件的发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整个案件行为的发生、发展过程中,被告人王xx虽然需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然而,从整个案件的前因后果来看,被害人也有一定的过错,显然也是导致被告人犯罪的诱因。

  关于被害人过错对刑事案件定刑罚裁量的影响,尽管现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无明确的规定,但对于最典型的暴力犯罪即故意杀人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xx年10月27日颁布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出:“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辩护人认为,被害人过错在刑事暴力犯罪案件的审理中属于对被告人酌定从轻的情节。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的立法精神在本案中也应当得到体现。被害人过错与被告人行为是一个对立的统一体,如果没有被害人的过错,也许整个案件就不会发生。在对被告人王xx进行法律制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因被害人的过错是导致被告人实施犯罪的诱因,因此,对被告人王聪追究刑事责任时对其从轻处罚,也体现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罪责刑相一致的基本原则。

  三、被告人在20xx年玉树地震期间的捐款行为,反映了其主观恶性不深。

  被告人王xx没有犯罪前科,且系初犯。由于只有初中文化,法制观念淡薄,且交友不慎与出于青少年的江湖义气,好面子与爱冲动,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四、被告人王聪是初犯、偶犯,有认罪悔罪表现,主观恶性不大,具有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

  被告人王xx从没有受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其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有正当的职业与稳定的收入。其走上犯罪道路有交友不慎与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是初犯与偶犯。通过司法机关的进一步帮助教育,被告人王xx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痛心与后悔。在辩护人会见被告人王xx时,他多次表示愿意认罪悔罪,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渴望早日回归社会,憧憬美好的生活。庭审时,被告人王xx亦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认罪悔罪态度好,而且,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角度而言,被告人王xx的主观恶性也是较轻的。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王xx量刑时考虑到被告人是初犯与偶犯这一情节,适当予以从轻处理。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以及刑法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本着改造犯罪分子与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请求合议庭能够对被告人王聪从轻处罚,让他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此 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xxxx律师事务所

  xxx律师

  20xx年4月1日

  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聚众斗殴罪主犯的刑事辩护词
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判定
聚众斗殴罪一案从犯的辩护词
你好,聚众斗殴罪从犯,依据在犯罪活动中所起作用,比照主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还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非法拘禁与抢劫罪两罪辩护词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词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之间不可以转化,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进行斗殴的行为,客观方面往往表现为基于某种原因;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怎么写?有范本吗
这个的要求比较高。一般还是需要律师来进行专业辩护。
我需要写寻衅滋事罪辩护词,请问要怎么写?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辩护词要根据侦查卷宗内的证据、律师的调查取证证据以及庭审情况来写,开庭前辩护律师准备的辩护词不一定是最后提交给法庭的。   
你好律师,虐待罪犯罪构成包括哪些方面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的成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我想问一问虚假诉讼罪情节严重怎么认定
虚假诉讼罪的认定: (一)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是直接故意; (三)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司法机关秩序及他人权益;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您好请问,满足哪些条件会构成失火罪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失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开庭当天被告要求要移送其他法院可以吗
法律分析:1、基层人民法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2、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移送申请十日
打架我没动手
法律分析:未动手打人,即未实施违法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最多接受警告、批评教育,实施违法行为的一方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
学校在学生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收充电宝违法吗
你好,学校基于什么原因没收呢?对学校处理问题不满意的话可以投诉举报等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
1、非法占有目的的概念从字面上理解,非法占有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而“目的”乃是动机所趋向的结果。2、从民法意义上说,所谓的“非法占有”,也就是指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