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更新时间:2018-07-19 09:08: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我国法律对继承权是有明确的规定的,若无遗嘱,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代位继承就是基于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考虑的。那具体代位继承权是指的什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做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决大家的问题。

  一、代位继承权指什么?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

  二、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代位继承权的实现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同样适用于胎儿的保留份,其原理与法定继承中的胎儿保留份是一致的。

  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则可以按照该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的内容执行,如果不符合的,还是要按照继承顺序来继承死者遗产。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任何的法律疑问,都可以来电咨询我们找法网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进行解答,切实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专利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法律主要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商品交易活动进行规范和调整
留置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留置权在法律是有什么特征么
  留置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予以留置并就其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1、具有物权性   留置权发生两次效力,即留置标的物和变价并优先受偿。在中国,尽管民法通则将留置权规定在“债权”一节中,但通说认为留置权具有物权性,是一种担保物权。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根据这一规定,首先,留置权是一种物权。留置权系以留置物为标的的权利,其效力直接及于留置物。当具备法定条件时,留置权人就可以排他地占有,支配留置物,不仅得对抗债务人的返还请求,且得对抗一般第三人对留置物的权利主张,其次,留置权是一种担保物权。留置权是以担保债权受偿为目的的物权,不同于用益物权,系以取得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为主要内容的权利。故留置权体;现为一种价值权。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   2、不可分性   即债权得到全部清偿之前,留置权人有权留置全部标的物。不可分性是物权,特别是担保物权的共性。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当然具有不可分性。所谓留置权的不可分性,是指留置权的效力就债权的全部及于留置物的全部。它实际上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留置权所担保的是债权的全部,而非可分割的债权的一部分,二是留置权人可以对留置物的全部行使权利,而非可分割的留置物的一部分。所以,债权的分割及部分清偿、留置物的分割等,均不影响留置权的效力。只要债权未受全部清偿,留置权人就可以对留置物的全部行使权利,留置权的不可分性决定于留置权的效用。   3、从属性   留置权实现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留置权为担保债权而设立,故留置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它们之间形成主从关系:债权为主权利,留置权为从权利。这种从权利为从物权,而非债权。有人认为留置权为从债权,这是对留置权从属性的误解,无疑否定了留置权物权效力的本质属性。留置权的从属性表现在以下三点:第一,留置权的成立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这是留置权在成立上的属性。留置权是债权人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其债权的担保。因此,只有主债权成立,留置权才能成立。如主债权不成
医疗服务依据的法律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关于国漫的法律有哪些?
相关法律很多,刑事、行政
财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财产权包括物权与债权两大类。财产权的特征与市场经济一致,而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市场主体一律平等,财产权的特征也就是人人平等,在赋予财富自由的同时,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合法财产权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有哪些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关于代位继承在法律上具体有哪些规定呢?代位继承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由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若活着时)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请问关于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代位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呢?
代位继承也就是简单来讲,本来是一个人继承。但是这个人不在了。由他的直系亲属也就是子女来继承。
爷爷的遗产我能有代位继承权的权力吗?爷爷名下就两个儿子,我有代位继承权力吗?
代位继承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户主也就是我爷爷,户主去世啦请问他在外边找的女的有权利卖房子吗,谁应该继承房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在农村有一套宅基地,是否还能继承,父母和叔叔的宅基地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取得。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父亲再婚,婚后和后妈共同买了房子。哥哥和儿子都有继承权吗?他们有还债务的义务吗?
作为继承人,继承了母亲遗产就需要对母亲的债务进行清偿,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