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之后的共同债务要怎么去偿还,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不能因为某些原因将全部责任推给其他人,而另一个却什么都不管,在同居期间的债款应该一起分担,并不能因为同居关系的破裂而不承担。下面小编为你分析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因同居生活开销而欠下的债务要共同偿还吗?
同居期间因为双方共同生活消费开支欠下的债务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若确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双方生活开销的,即使债权人只是要求一方还款,另一方也需要承担共同偿还责任的。
同居时为筹备婚礼欠下的债务怎么承担?
双方为了筹备婚礼而欠下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由同居双方共同承担,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平均承担债务。
如果有下列情形的话,是可以由个人偿还的,例如:
1、男女双方约定好由各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以各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管第三人是否知道双方是同居关系。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却没有用于共同生活。
《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这里的关键字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如果其债权、债务是同居当事人个人的债务、债权,则由个人享有、负担,这里的个人债权、债务与共同债权、债务的界定,可对比《婚姻法》中对夫妻的债权债务的规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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