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款怎么领取

更新时间:2018-07-13 16:22: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竞业限制协议一般是在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约定的,通常期限为两年,而在该协议中,员工负有保守单位商业秘密的义务,单位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给员工。那么这个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领取呢?请阅读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

  一、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领取

  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发放呢,是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法律并没有作出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确定。但是平时支付的费用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在工资中划出一部分作为保密费或竞业限制的做法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国家对工资是有严格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转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同时,在第十条规定:“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保密费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如果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确需特殊保护,建议将保密费单列作为企业的一项独立费用支出。

  有关限制的经济补偿的规定很明确地说“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只能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合同后给予,如果在事先给付的费用,是不能作为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

  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内容,法律上并没有做出过多的规定,一般是允许单位与员工自行协商确定具体数额,可以按月支付,当然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找法网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二、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税

  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对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超过标准的部分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用超标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实践中,关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单位可以与相关劳动者约定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月支付,而具体的补偿金数额,也是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这点上面法律是没有做出强行规定的。如果觉得小编整理的内容不能解开你的疑惑,你可以直接来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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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领多长时间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竞业限制 已支付补偿款
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相关司法解释则对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标准进行了规定,并规定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竞业限制约定。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除了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还可以要求其继续按照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支付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首先以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先,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双方可协商确定补偿金的金额。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没约定的,可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发放
劳动者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方法应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未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怎么算的呢,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金额标准是多少呢?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包含在每个月发的基本工资中发放,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应该在劳动者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限,按月支付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被惩戒不给留工资卡吗
惩戒用户可以办工资卡。 惩戒用户凭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工资卡。如果年满16周岁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银行卡,但是一般不予开通网上银行。如果未满16周岁的,需要由法定监护人陪同办理银行卡,证件一般使用户口本。 惩戒用户只是限定了如招投标、政府扶持等方面的信用。 惩戒用户一般是限制非柜面,并且无法开卡,一般没有冻结单位,如果微信支付宝被惩戒大多数会提示名下其他账号有违规行为(当然有可能你提示这个但是并不是惩戒导致的),目前被惩戒的没发现有能申诉解决的,当然一般都是买卖银行卡才会被惩戒。 由此可见,对惩戒户只是限定了如招投标、政府扶持等方面的信用,惩戒用户还是可以办理工资卡的,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酒店是否应当让员工赔偿餐具
法律分析:可以与酒店协商赔偿问题,也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或者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投诉,还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四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劳动法值夜班时间规定是什么
夜班一般指在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上班。劳动法对于普通人群夜班工作并没有做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劳动车每天的劳动时间、超出劳动时间的用人单位应予给予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以及用人单位延长工时。 对于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工这类特殊人群则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为其安排夜班劳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想应聘一个电话客服不知道是不是违法的
您好,您可以向工商部门咨询。
没有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辞职老板说要提前20天,然后我现在要走,他说要冻结工资
当然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反应。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部门监管劳动用工和工资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