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消?

更新时间:2018-07-03 11:46: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日常的贸易当中,仅仅只有两个当事人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有时候在一个债权债务关系中可能存在三个及以上的当事人。当债权债务关系中存在多个当事人的时候,债权债务是否也能够进行抵消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消?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比如,甲欠乙建设工程款200万元,乙第一次向甲购货欠款150万元,第二次购货欠50万元。甲可以以乙两次共欠其的200万元货款债权,抵销其欠乙的200万元工程款。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况下,未届清偿期债权可以视为到期债权,依法抵销。比如我国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品质相同,指标的物的质量、规格、等级无差别,比如都是一级天津大米。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债务的标的物品质种类相同还表明,用以抵销的债务应当是物而非行为,因为行为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不具有可比性,很难使双方债权在对等额内消灭。

  可见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话是可以相互间进行抵消的。

  二、不能进行抵消的情况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比如,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不得将债务人的生活必需费用用以抵销债务。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

  (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应当支付给下岗工人的生活保障金,不得用以抵销工人欠企业的债务。

  (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比如根据教学合同,乙校的张老师应去甲校讲授数学课一个月,而甲校的李老师也负有在乙校讲授一个月数学课的义务,讲课报酬相同。虽然是同种类债务,时间、报酬都相同,但由于张、李二人的讲授方法不可能相同,因此,双方的讲课债务不能抵销。

  其实不管在一段债权债务关系中存在几个当事方,如果想要抵消债权债务,那么一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所以说对问题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债权债务都可以进行抵消,有些债权债务法律有明文规定是不可以进行抵消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债权有哪些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规定: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设立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四)担保的范围。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有哪些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
债权让与的种类有哪些呢?债权让与的类型包括哪些?
你好,一般明确的债权都是可以转让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哪些主体不能作为担保人
动产、不动产或自然人均可以作为担保,财产担保应当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方能生效;自然人做担保则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承担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担保。
不能行使代位权的债权有哪些?请问哪些债权不能够行使代位权?债务人不能行使代位权的债权有哪些?
专属债务人自身,不能行使代位权的债权的具体范围包括: 1、对债务人的期待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得为债权人代位权之物体者,为债务人现有之权利”可使代位权的债权必须是现有的债权; 2、对债务人专属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包括基于亲属关系、身份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债务人以人格、精神利益为基础的权利的如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侵害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3、对劳动报酬、养老金、退休金、救济金、抚恤金等法律禁止扣押的权利不能行使代位权; 4、禁止转让的权利,如依权利性质不得让与,以公益理由不得让与,以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让与的权利,不能行使代位权; 5、非财产性权利。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等。这些权利虽然间接会对债务人的财产产生影响,但此等权利的行使与否全凭权利人本人意志,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不能抵消的债务有哪些?什么样的债务不能抵消?不能抵消的债务请问有哪些?
不能进行抵消的债务有: 1、性质上不得抵消的债务,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不得抵消的债务。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所发生的债务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债权和债务是否可以抵消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是: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种类相同; 3、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4、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哪些债权可以质押?哪些债权可以用来质押?可以质押的债权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列举的可以质押的债权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中的债权。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兑现日期届至时,仓单、提单提货日期届至时,虽然债务履行期尚未届至,质权人可以不经过出质人同意,有权将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上所载款项兑现,有权将仓单、提单所载货物提取,但质权人兑现款项或者提取货物后不能占为已有,必须通知出质人,与出质人协商,或者用兑现的款项、提取的货物提前偿还债务,或者将兑现的款项、提取的货物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出质人只能在提前清偿债权和向约定第三人提存中选择,不能既不同意提前清偿债权,也不同意向第三人提存。这里第三人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约定的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分期手机把本金还完了不还利息会怎样
对于不还分期手机利息的情况,常见的处理方式包括与分期公司协商还款计划、寻求法律援助进行还款谈判、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
本人使用身份证号码,在那里能找到我逾期未还的欠款吗?
您好,请问您是在何处借款?您是欠银行的信用卡费吗?您的情况可能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可以公布您的信息
未出账单提前还了会怎么样
你好,建议及时还款
朋友欠我钱,但是他现在进去坐牢去了。可以去他所在看守所让他补我一张欠条吗?
欠钱人坐牢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债务。如果罪犯被定罪,例如在拘留住牢房期间,仍然有权享受正常的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与其或其家属进行协商解决还款,也可以去当地的法院起诉债务人,强制令其还款。 如果没有清偿债务,经过当事人的同意或者经过民事法庭的裁决,可以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偿付债务,人民法院会判决强制偿还。
申请支付令。要求借钱人还钱,线上的
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欠款结清怎么解冻
去查封法院提出申请,将还款记录准备好,调解书或者判决书都带好,身份证复印件带好,去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