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所在地指哪里

更新时间:2018-06-22 16:15: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我国是实行户籍制度,如果你仔细的去看自己的户口本,会发现户口本上面是有“常住户口”的字样。对于常住户口大部分人并不太了解,不太清楚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什么。那么,常住户口所在地指哪里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常住户口所在地指哪里

  一般来说,就个人,是包括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两种。

  住所地,即你的户口所在地,就是你户口本上公安局给你上户口时登记的地址,也是你身份证上的地址。

  经常居住地是你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别的地方,在那里连续居住满一年时间,则这个地方是经常居住地。而住址,是指你现在的住址,可能是住所地,也可能是经常居住地。

  相关知识拓展延伸

  户口登记地

  户口登记地还有临时户口登记地,在办理《暂住证》所在公安机关处办理,作为房屋租赁和城市管理的相关证据。详情参考户口登记。

  1、出生登记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 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3)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 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到我省婚配,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2、收养婴儿登记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或夫妇双方结婚多年,没有子女,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经市、地属以上医院证明确无生育能力的公民,收养被遗弃的婴儿,可持市地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司法机关签发的公证书及单位证明,向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3、死亡登记

     公民死亡后,由其家属或亲友、邻居持医院《死亡报告单》,或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死亡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登记。

  4、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及房屋出租管理。

  一般情况下,常住户口所在地包括个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如果哪里不明白或者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线上咨询找法网律师,律师会为您详细地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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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法院指户籍所在区
不同情况下的管辖法院是不同的,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户籍所在地吗
常住户口所在地是: 1、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 2、常住户口是国家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也作为诉讼管辖的; 3、户籍所在地是指国家居民户口薄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即俗称的籍贯;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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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户籍所在地应该填现在住的地方还是户口所在地。现在住的地方和户籍不在一个省
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户籍所在地,按照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应该填写到户籍管理机关。
户籍所在地是指老家吗,还是在暂住地
你好,如果涉嫌刑事犯罪,建议你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要民事立案,一般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若对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可选择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户口所在地,是在哪里呢
领取结婚证关于户口所在地是有规定的,双方任一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常住户籍所在地是指那里
您好!就是您经常的,居住地
常住户籍所在地是什么意思?还是指户口所在地?
您好,常住户籍所在地一般为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如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那么您的常住户籍所在地为您的户口所在地。
常住户籍所在地是什么意思?还是指户口所在地?
户口问题一般归属公安系统的户籍管理部门管辖,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乡镇派出所也承担户籍管理的职责。如果遇到户口办理问题可以咨询户口所在辖区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科室。
你好,摩托车强制报废没买保险被抓罚款没交怎么办?
您好,您可以让行政部门出具一份处罚通知书,然后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