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资券(Commercial Paper,简称"CP")指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即由国内各金融机构购买不向社会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年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那么,它和其他的融资方式相比有什么优势呢?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
一、短期融资券的优势
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融资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兑付进行监督管理。
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短期融资券具有三大优势。
一是成本优势。根据目前债券收益率结构,1年期短期融资券与短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约2个百分点的成本优势。
二是短期融资券灵活性较强。比如,采取备案制,发行手续相对简单,发行周期明显缩短;余额管理制则使发行人可根据市场利率、供求情况和自身融资需要、现金流特点,灵活决定产品的发行时机和产品期限结构;银行间市场聚集了市场上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它们资金规模大,有利于发行人在短期内完成融资。
三是有利于建立市场信誉。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定期披露财务信息,企业可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持续融资和进行长期债券融资以及股权融资打下信用基础。
二、短期融资和长期融资的比较
短期融资主要用于解决筹资者的短期资金使用和周转的需要,投资者主要用它来满足资产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长期融资主要用于解决筹资者的扩展资本需要。投资者主要用它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
以金融工具的期限为分类标准,货币市场上金融工具的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资本市场上金融工具的期限都在一年以上。
短期融资主要来自货币市场。货币市场上完全是债权交易。
长期融资主要来自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上则既有债权交易又有产权交易。
由于金融工具的期限不同,产生的作用和效益不同,筹资者追求低成本、低风险,要对不同筹资方式、筹资种类进行成本和风险的权衡,实现效用最大化。
短期融资和长期融资有区别,也有联系。通过金融工具的纽带使它们的效用得到转换、改变。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促进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健康发展,防范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要建立健全发行体财务会计指标的披露制度,加强风险提示;二要适当调整管理制度,防止企业"短债长用";三要提高机构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确定购买短期融资券的限定比例;四要人民银行应当加强短期融资券的风险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