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融资是指只要企业本身有主观意愿,就可以达成的融资方式,这里所讲的“企业主观意愿”不是广义的,而是相对狭义的,如果用相对准确的词来解释的话,可以定义为:企业与自愿集资员工的主观意愿。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内部融资的详细内容。
企业实施内部融资,主要有两种情况:
㈠ 、企业资金短缺。
这类融资的企业往往资金异常紧张,员工集资款项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如企业不能扭转经营状况,集资员工很可能不能如期收回集资款。但此类融资与银行借款不同,集资员工与企业本身存在着某种利益和雇佣关系,不到万不得以,不会像银行那样,步入法律诉讼程序。
这种筹资方式在早期的国有企业出现的比较多,员工大都考虑着对企业的感情,对工龄、劳保、看病报销等种种福利的重视,而响应企业的集资号召,这类型的企业往往也是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员工集资款项通常没有风险。而在现在,这种情况往往出现在中、小型企业,而这些企业只能依靠自身的努力而存在,员工集资款项存在风险。一旦企业经营恶化到一定的程度,企业的经营状况会因内部员工的不稳定而迅速下滑,而且会因此走向极端。
㈡ 、企业效益较好。
这类融资的主要目的不是企业缺资金,而是为了给广大员工提供变相的福利。由于此类企业本身并不缺资金,所募集的资金也大都闲置不用,因此不会引起到期的兑付风险。
这种筹资方式本身没有风险性。但要注意的一点是,因分配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企业要认真看待,并按时、按量的代扣代交。因为少交个人所得税而产生的税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经营状况、信誉良好的企业,没有必要因小失大。
现在的企业都在不断的谋求发展,而发展必将引起资金的需求。正常的筹资(企业在自身积累基础上为扩大再生产而需要地资金)所涉及的风险大都较小。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是导致企业筹资风险急剧上升的重要因素。所有者或经营者的思路往往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决定着企业的筹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