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06-19 17:12: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有哪些?今天,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应具备哪些内容,希望找法网小编整理的知识可以帮助大家答疑解惑。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原则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书后,将组成合议组启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简称“无效宣告程序”),对请求无效宣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除了和复审程序一样适用合法原则、公正执法原则、请求原则、依职权审查原则、听证原则和公开原则之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一事不再理原则

  对于已经作出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案件所涉及的专利权,如果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仅当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或者证据因时限等原因未被在先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所考虑时才予以受理。对于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再次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当事人处置原则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可以放弃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宣告理由及证据。对于请求人放弃的无效宣告理由或者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通常不再查证。

  当事人有权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与对方自行和解。对于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均向专利复审委员表示有和解愿望的,专利复审委员将给予当事人一定的期限进行和解,并暂缓作出审查决定,直至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其作出审查决定,或者指定的期限届满。专利权人可以在无效宣告程序中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主动进行修改,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或者放弃从属权利要求。这种对权利要求的修改或放弃将被视为其承认相应的权利要求自始不符合法律规定,换而言之,即承认请求人对该权利要求的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可以由此免去请求人相应的举证责任。

  3.保密原则

  所谓保密原则,是指专利复审委员会合议组的成员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不得私自将自己、其他合议组成员、负责审批的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对该案件的观点明示或者暗示给任何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公正执法和保密,合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与一方当事人会晤。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之后,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审查决定,并将其送交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将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审查决定予以登记和公告。

  对涉及专利侵权案件的无效宣告请求,在无效宣告请求审理开始之前曾通知有关人民法院或者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后将向其送交审查决定和无效宣告审查结案通知书。

  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的话,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委员会对专利无效宣告判决不满意,如何向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专利诉讼流程是:<br/> 1、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br/> 2、人民法院依法受理;<br/> 3、人民法院依法审理;<br/> 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br/> 4、执行。<br/> 法律依据:<br/>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br/>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委员会对专利无效宣告判决不满意,如何向知识产权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专利诉讼流程是:<br/> 1、当事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br/> 2、人民法院依法受理;<br/> 3、人民法院依法审理;<br/> 3、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br/> 4、执行。<br/> 法律依据:<br/>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br/>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被请求人可以向复审委提出无效宣告,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都会中止,发明,一般不会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期限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是什么
申请宣告专利无效的理由有: 1、专利客体不适格,即申请的发明创造不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申请宣告专利无效的其他理由。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名词解释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专利无效宣告是什么,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宣告一个专利无效
专利无效的条件有十几种,具体要结合专利实际情况进行申请,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
什么情况下可以给商标提无效宣告
你好,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
侵犯发明专利的后果是什么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有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要承担专利局依法给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责任;以及要承担因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三条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保密协议,现在她申请了这么多专利,虽然申请了部分专利,但很多东西没有申请专利,知悉了公司专利以外的技术秘密?
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归结为: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3、具有实用性(实用性),4、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密性)
卖水龙头被告侵权专利?
专利权的侵权要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 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 3、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没有缴纳专利到期申请费怎么办?
专利申请费缴费日期的规定是: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专利的知识产权证明怎么开
自行申请开具专利的知识产权证明,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身份证明等,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申请表。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需选择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提供必要
关于合作开发发明创造成果的权益归属问题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条的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属
甲购买乙家产品A,丙告甲产品A侵权(丙有A产品专利),此事该怎么处理
甲公司是否知道乙公司并未授权丙公司销售的该产品? 如知道甲公司侵权;如不知道甲公司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