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更新时间:2018-06-13 13:46: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购买一手房交房的时候,业主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其中就有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是为了日后房屋出现了质量方面的问题,全体的业主可以共同出具一定的维修费。那么,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为你整理。

  房屋维修基金交给谁?

  答:房管局。

  从道理上来说,公共维修资金是业主的,理应由业主自己决定。现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规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监管。但是实际当中,各地发展很不均衡,北上广地区做得好一些。其它地区则很难做到由业委会管理。由于业委会是一个松散型的、完全自发的组织,组织结构不稳定,能够坚持长久并良好运行的业委会目前不多,所以把这么一大笔钱交给一个极不稳定的机构来管理确实令人担心。

  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第九条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第十四条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用票据。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划转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一)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

  (三)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制度。

  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缴纳房屋维修基金的时候对相关内容不太了解,但又不想要只了解片面内容可以咨询找法网相关律师为你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大修基金从那年开始收,收到由谁管理
使用大修基金的手续是: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后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同时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房屋买卖中大修基金应由谁承担。
收集有利证据,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你好,开发商大修基金没有交给住保中心怎么找开发商要回大修基金?
使用大修基金的手续是: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后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同时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住房维修基金交给谁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个住户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主要是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的时候需要用到的,不得挪作他用。
我想问下买的拆迁的房子需要谁交大修基金
房屋维修基金必须交,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房屋维修基金原房主没交,现在这个维修基金该由谁交
没有约定的话,房子是谁的名字谁交
公共维修基金交给谁?
专项维修资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房屋维修基金应该由谁承担?
你好,业主共同承担。
居民区商铺建冷库合法吗
居民区商铺建冷库需遵守城乡规划、建筑安全等法规。常见处理方式包括:申请相关许可证、确保建筑安全、遵守环保规定。选择处理方式时需考虑当地政策和具体情况,确保合法合规。
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哪个更大
处理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比较的问题,常见的方式包括查阅相关建筑规划资料、咨询专业建筑或房地产人士。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应考虑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咨询的专业度和经验。
农村房屋早期出售。你现在能申请在村里盖房子吗?
有房产证的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出卖人和买受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买卖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国家标准的护房面积有多平
你好,这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新房交钥匙集体供暖接口费需要缴纳吗
处理新房交钥匙集体供暖接口费问题时,常见方式包括:查询当地政策规定,了解费用合法性;与开发商或供暖公司协商,明确费用明细及缴纳方式;若存在争议,可寻求法律途径解
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可以直接在地面上安装光伏发电吗?算违建吗
安装光伏发电需依规进行。如不影响建筑外立面且高度不超2.2米,可直接安装。若影响外立面或高度超限,应向我局申请规划审批。确保合法合规,降低法律风险。
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
您好,您具体遇到了哪方面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