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视野下的民法总则四大亮点

更新时间:2018-06-12 14:38: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民法总则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民法典的编纂迈出了重要一步。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国土资源视野下的民法总则四大亮点。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魏莉华表示,从国土资源的角度看民法总则,四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二是以权利为中心构建民法体系,三是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四是突出强调财产的征收征用必须给予公平合理补偿。

 绿色原则首次被确立为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效力贯穿民法始终、体现民法基本价值、集中反映民事立法目的和方针、对各项民事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领和指导作用的原则。民法总则在确立平等、自愿有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传统民事五大原则的基础上,首次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民法总则第9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体现了鲜明的时代性特征,适应了现代社会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需要,也符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绿色原则的确立,意味着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遵守生态文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绿色原则的设置将全面开启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通道,在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和承担民事责任等民事活动各领域起引导和规范作用。这是我国民法典回应21世纪资源环境日益恶化这一时代特征的重要立法举措,也是对传统民法基本原则体系的重要创新。

  以权利为中心构建民法体系

  民法是权利法,民法典是全面保障私权的基本法。魏莉华认为,民法总则以专章的形式规定“民事权利”,是我国民事立法的创新之举。民法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系统全面地确认了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项民事权利,构建了较为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也为民法典分则权利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使其真正成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总则规定的民事权利体系包括四类:一是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以及生命健康权、姓名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二是财产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三是知识产权;四是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权等。物权是当事人最重要的财产权。

  民法总则在《物权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这些规定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意味着法律对物权的保护上升到了民法典的高度。

  在物权中,与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是当事人最重要和最有价值的物权。民法总则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提供了重要法律武器。

  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

  民事主体是民事关系的参与者、民事权利的享有者、民事义务的履行者和民事责任的承担者。民法总则规定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三类民事主体。在这三类民事主体中,法人制度是一项基本制度。

  民法总则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分别对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在“特别法人”中规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民法总则第99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魏莉华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兼具地域性、社区性、内部性,不同于一般的法人组织,也不同于公益性组织。简单套用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难以准确界定其属性。随着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深入推进,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强,集体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她强调,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涉及数以亿计人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一张依法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通行证”。

  “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也有利于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征收征用必须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尊重和保护民事权利是民法的核心要素。在民法总则“民事权利”一章中,特别对财产的征收征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剥夺的立法理念。民法总则第117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这一规定在《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征收征用动产和不动产必须具备的三个法定要件:一是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三是必须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相比《物权法》里的‘足额’补偿,民法总则表述的‘公平合理’补偿要更加明确、更加具体。”魏莉华指出,将征收征用补偿原则从《物权法》上升到民法总则,使其在整个民事法律的分量得到提升,“这是落实中央关于保护产权的意见,体现了保护人民权利的思想” 。

 核心是树立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理念

  法律的主要功能在于确认权利、分配权利、保障权利、救济权利,其价值在于保障私权、限制公权。民法总则系统、全面地确认和保护各项民事权利,构建民事权利体系,弘扬私法自治,强化对人格尊严价值的保障。

  “贯彻实施民法总则的核心是树立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理念。”魏莉华认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在依法履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的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限制公权、保护私权的理念。

  民法总则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边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探矿权、采矿权都是具有公法性质的私权,在取得、转让等方面被依法课以种种公法上的义务,但一旦依法成为权利人的物权,就要充分尊重私法自治的基本原则,尊重私权,平等、开放保护私权。” 保障私权就是保障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私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划定了公权行使的界限,也奠定了规范公权的基础。

  民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它规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民法总则的通过和实施,将对国土资源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国土资源视野下的民法总则四大亮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简述民事法律行为概念内涵和外延的变化
“民事法律行为”亦称“法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54条中对其定义如下: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民法总则》对民事法律
《民法总则》由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附则组成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不同的地方
您好,民法是一个民事法律的统称,而民法通则相对于合同法、侵权法等属于一般法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民法总则是否适用再审案件
你好,民事诉讼再审的条件是:1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2申请人只能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特定的案外人。3必须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4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即上一级法院。5必须具备法定的再审理由。
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有什么区别
民法的范围要比民法典大。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民法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其只要与生活中息息相关的民法法律关系都属于民法的范围。<br />
民法与经济法行政法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一、定义不同。二、目的不同。
民法总则全文,请问什么是民法总则?民法总则颁布的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在赌场借钱给朋友被朋友骗了利息合法的这个钱可以追回来吗
遇到网络诈骗问题,由于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建议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诈骗行为或者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在报案之后,公安部门会收集网上的信息,然后锁定犯罪嫌疑人,至于收回损失的话,得根据公安部门的进展和追回的钱财比例才能确定。
如果起诉强制执行还款,我怎么办才能保住我的房产和土地?
你好,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还钱,起诉要收集整理相关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