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合同各方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赔偿损失是因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由违约一方赔偿的情况,而赔偿损失却是另一种赔偿的方式。那么,合同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关系如何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关系
1、违约金与赔偿损失都是有关于金钱的,一个是合同违约情况下需要支付,另一个则可能是破坏物品、带来损失等等。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由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货币进行赔偿。
两者的区别在于,不管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给付另一方违约金;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同时,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之不足。
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怎么适用
《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实践中违约金和损失赔偿的适用一般原则:
1、如果合同中仅选择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方式,未约定赔偿损失的,应按照违约金的约定执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守约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但增加的部分以弥补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2、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对于不足部分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对于守约方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除应赔偿全部损失外,还应以违约金对其惩罚,守约方在获得全部损失赔偿后,又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总之,合同没有违约金约定时,对于证明实际损失的数额,通常不充分或不能,也就得不到充分赔偿;合同有违约金约定时,直接按约定金支付,更能保障守约方的权益。如果你有遇到其他问题的,欢迎来找法网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