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端午节这个法定假日就要来了,很多人都已经做好了出游的计划。虽然端午节是法定假日,但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在端午节的时候放假,有些员工就要加班。那么,法定假日是都可以3倍加班费吗?找法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费?
法定加班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用。加班费用标准: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倍的工资报酬。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即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不低于:月工资收入÷(21.75×8)×加班小时×3。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显而易见,法定节假日劳动者不论劳动者上班与否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工资的,即法定节假日应当是正常计薪的。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又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由于法定节假日是计薪的,所以另行支付三倍加班工资后,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获得所谓四倍工资。
之所以会有 “三倍”或“四倍”的混淆,除了各自认识上的不同外,与劳动行政部门关于节假日加班的例行解释不清有关,其根源在于劳动部先后出台的二个文件:原《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8号文,已废止)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这里剔除了国家规定的10天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被折算成不计薪了,这显然有违《劳动法》。为纠正、解决这个问题,劳动部2008年又出台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该《通知》指出,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这里,不同于以前,首次出现了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法定节假日也就计薪了。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三倍”或“四倍”争议产生的缘由是对日工资折算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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