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8-05-22 17:37: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吧。

 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一、买卖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买卖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买卖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合同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买卖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买卖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买卖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在买卖合同中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四、买卖合同标的的质量要求方面

  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标的物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五、买卖合同中产品的包装标准

  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完好至关重要,包装不到位就可能发生货损,引起纠纷。对于包装方式可以按买卖合同约定的包装,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六、买卖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买卖合同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地点,要写清楚、具体、准确。

  3、买卖合同履行方式指的是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要写得具体明确。

 七、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买卖合同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买卖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九、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应该在买卖合同中具体、明确地约定。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规定程序检查,以免被套走标的物。针对虚开支票欺诈的,我们可以通过两种途径防范,一种是款到交货,根据支票转账所需时间,要求买卖合同买方款到卖方账面后才交货,但这种方法一般很难使买方接受除非货物供不需求。另一种是直接到出票人开户银行去持票入账,马上就能知道支票能否兑现,如能兑现可以即行转账,如被拒付可以立即停止发货,从而避免损失。

 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方面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具体可行。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买卖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要明确具体。此外,对于买卖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机构和起诉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辖权。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买卖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

  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卖合同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2、对代理人签订买卖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买卖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才能避免无权代理的情形。

  3、防范合同恶意履行。

  合同恶意履行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对方资信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买卖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4、买卖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尽管我国《合同法》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各种形式,但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双方责任,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因此,订立买卖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买卖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买卖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或工商局。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文章能够帮助大家认识到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的重要性。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找法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分期买卖合同和买卖合同区别
你好,具体情况是什么可以进一步沟通合同问题
还建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房屋中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具体看合同如何约定,可详询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动迁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买卖合同纠纷,是否构成买卖合同
我们可以具体沟通情况后详细帮您解答或者携材料面谈,按照案件事实帮您设计解决方案。
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无效退款
合同确定无效应该返还
买车时,销售算错了落地价,导致我对价格误判,订了车,签了合同,合同单项总和和销售算的差了不少
看订立合同的真实情况,如果确实是算错了,属于重大误解,可以要求撤销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了也是可以认定为无效的。 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的内容有: 保险合同中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 保险合同中免除或减轻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法律其他规定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签了合同钱没到账资金冻结
法律分析:只要冻结的不是你手上的钱,管它作什么,就当没有这件事情。只要钱没到你手上,所谓的冻结贷款,就是骗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请问我要履行哪种合同
合同履行情况可以分为:1、中止履行,债权人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