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公证前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8-05-21 10:00: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关于房产继承,一直是不少人关注的问题,下面找法网小编以一个案例来讨论房产遗嘱公证的问题:小张母亲已经去世多年,家里父亲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他,他还有一个姐姐,已经嫁人,如果让父母写遗嘱,怎么样才有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中华人民继承法》(简称《继承法》)规定了5种立遗嘱的方式: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小张父亲)经公证机关公证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指的就是由遗嘱人(小张父亲)亲笔书写,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指的是遗嘱人(小张父亲)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的遗嘱,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以录音形式的遗嘱

  录音遗嘱,顾名思义,就是遗嘱人(小张父亲)自己亲自录音,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录音内容中详细表明自己遗嘱人的身份、见证人身份、房产分配给谁,以及具体设立遗嘱的具体时间。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由遗嘱人或者见证人保管。

  5、口头遗嘱

  一般,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比如病危),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举例:假如小张父亲病重,紧急情况下说把房子给小张姐姐,后来病情转好,又找见证人写下书面遗嘱,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失效了。

  这五种设立遗嘱的类型,除了公正遗嘱,其他四个都属于非公正遗嘱,公正遗嘱跟非公正遗嘱有什么区别?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于:公正遗嘱是经过国家机关证明过的遗嘱,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比非公正遗嘱更高,而且公正遗嘱本身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最重要的是,当数份遗嘱发生冲突时,公正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一、遗嘱一定要公正后才有效吗?

  这个问题被问得最多,这里需要给大家普及一项新法律,2016年7月,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法定继承、赠与、遗嘱继承、协商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

  另外,根据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就是说,现在的房产遗嘱公正没有强制性了,只要提交的遗嘱合法、有效,都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办理遗嘱继承手续,但需要注意的是,公正后的遗嘱真实性、合法性更有保证,其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二、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怎么立遗嘱最保险?

  上文中小张的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名下这套房产是母亲生前买的,房子属于小张父亲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重点是小张母亲并没有留下遗嘱,这种情况下就要根据《继承法》中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综合分析,我们一步一步看。

  1、首先要明确的是,小张父亲母亲各占房子的一半份额。

  2、然后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父亲、小张、小张姐姐都有继承母亲那一半房产的权利,三人各占1/2*1/3=1/6

  3、在小张父亲设立的遗嘱有效的情况下,父亲占有的房产份额应该是1/2+1/6=4/6,那么小张应得的房产份额是4/6+1/6=5/6,小张姐姐应得份额是1/6。

  4、经过评估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房产可以由小张取得,但是需要向姐姐支付属于她的那1/6的房款,才能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

  所以小张父亲想把房子都给小张的想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小张只能获得房子5/6的份额,姐姐有另外1/6的份额,除非姐姐主动放弃自己的那份,否则小张需要付给姐姐那份房款才能合法继承全部房子。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们没有立遗嘱的习惯,觉得不吉利,但生前不立遗嘱,一旦去世就会给子女房产分配造成困扰。对于父母的共同房产,需要父亲、母亲都立下遗嘱,明确自己那份房产的分配情况,才能避免问题的复杂化,也相对保险。

        三、书面的遗嘱,不签字,只按手印有效吗?

  有些年纪大的老人,习惯用按手印代替签字,这样的遗嘱可能是无效的。

  举个例子:假如小张父亲找来邻居三人,让其中一人代笔写下遗嘱,父亲在遗嘱上按了手印,其他三人签字。

  我国《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要求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由一人代书,而且见证人之间无利害关系。遗嘱上需要遗嘱人、见证人签字,而不是按手印。根据《继承法》,遗嘱人、见证人签字,是为了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真实的想法,一般按手印的遗嘱人,可能是因为不识字,或者行动不便(老人手抖),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遗嘱人无法签字,法院会重新考虑遗嘱的真实性。建议在写遗嘱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是遗嘱人、见证人亲笔签字,尽量不要按手印。

        四、遗嘱的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有有效期吗?

  遗嘱是遗嘱人(小张父亲)去世后开始生效,对于有效期,大家要先知道“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区别:

  1、遗嘱继承:给法定继承人立的遗嘱叫做“遗嘱”,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有效期。

  遗嘱继承的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小张、小张姐姐),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小张父亲的兄弟姐们)继承。子女包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由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所以,设立遗嘱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了遗嘱继承的继承人,避免产生纠纷。

  2、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立的遗嘱叫做“遗赠”,《继承法》规定,遗赠的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人后两个月内,要作出接受或放弃遗赠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举个例子:假如小张父亲立下遗嘱,把房子给自己的侄女,侄女要在知道小张父亲的遗嘱后两个月内,决定是不是要接受。如果侄女在知道遗嘱的情况下,在老人去世后半年才决定接受,就属于超过有效期了,就算是公正遗嘱,也视为自动放弃遗赠,所以一定要注意。

       五、立了遗嘱之后反悔了能改吗?

  根据《继承法》,遗嘱人(小张父亲)可以撤销变更所立的遗嘱。具体有以下几种方法:

  1、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的遗嘱中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举例:小张父亲先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小张,后来因为在自己生病期间,小张姐姐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让他很感动,于是决定重新写一份遗嘱,明确把房子给小张姐姐,之前的遗嘱作废,就算是撤销了之前的旧遗嘱,变更出新的遗嘱。

  2、遗嘱人直接将所立的遗嘱销毁或在所立的遗嘱上进行变更。

  举例:小张父亲先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小张,后来因为在自己生病期间,小张姐姐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让他很感动,于是在原来的旧遗嘱上把遗嘱继承人改成了小张姐姐,也算是撤销变更了遗嘱。

  3、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发生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举例:小张父亲先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把房子给小张,后来因为在自己生病期间,小张姐姐无微不至的照顾他,让他很感动,于是就把房子卖了,所得房款交给了小张姐姐,这种情况就属于在继承开始前遗嘱人(小张父亲)的行为跟遗嘱意思相反,遗嘱被视为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对于公证遗嘱,由于遗嘱内容被了公证处证明过,遗嘱人(小张父亲)想要撤销或者变更的话,需要亲自到办理该遗嘱公证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因紧急情况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到原公证处申请的,也可到就近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或请原公证处派公证员到其住地办理。申请时,遗嘱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凭证和需要变更或撤销的遗嘱公证书,讲明变更或撤销该公证遗嘱的原因和理由。

  总结起来,法院在判决时,判定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主要根据以下几点:

  1、遗嘱人是否有遗嘱能力,也就是说,遗嘱上的内容是不是小张父亲的真实意思表达,如果小张父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病人、老年痴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病人,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最好找一位律师作为法定代理人帮助他处理立遗嘱等各项事务。

  2、见证人不能是这几类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精神病人、老年痴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病人,时而清醒时而糊涂),也不能是有利害关系的人,小张、小张姐姐都不能是见证人。

  3、公正过的遗嘱法律效力高于其他遗嘱。

  4、当设立的多份遗嘱有冲突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遗嘱应该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小张父亲的侄女照顾小张父亲,尽到赡养义务)的,按照协议办理。

  对于遗嘱房产的分配,建议最好是大家能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商量,兄弟姐妹对簿公堂的情况是最不应该发生的,家和万事兴,希望大家不要因为房产继承问题伤了感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遗嘱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前需要公证吗?
你好,合法订立的遗嘱不办理公证的也有效。
房产遗嘱公证需要子女到场吗
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老人自书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立遗嘱的方式有多种,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房屋产权遗嘱需要公正么
遗嘱公证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
关于房产遗嘱公证的问题
你好,您可以将您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详细的跟我讲一下,我会尽最大努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回复能够帮助到您。
遗嘱房产遗嘱需公证吗?
你好,如能公证最好是公证一下的。
房产的自书遗嘱注意事项
进行公证或见证为好。。
爷爷的遗产我能有代位继承权的权力吗?爷爷名下就两个儿子,我有代位继承权力吗?
代位继承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户主也就是我爷爷,户主去世啦请问他在外边找的女的有权利卖房子吗,谁应该继承房子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在农村有一套宅基地,是否还能继承,父母和叔叔的宅基地
宅基地不能继承,但可以通过一定方式取得。 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父亲再婚,婚后和后妈共同买了房子。哥哥和儿子都有继承权吗?他们有还债务的义务吗?
作为继承人,继承了母亲遗产就需要对母亲的债务进行清偿,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