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是指在治安处罚法中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提交一定的保证金后,即可暂缓执行。那么行政拘留的暂缓执行的保证金相关条件和规定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相关知识。
一、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则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则在当事人提供了合适的担保人或交纳了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之后,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二、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的标准是每拘留一日200元。(例如,决定拘留5日的话,就需要缴纳1000元的保证金)。
三、担保人的规定
担保人的条件与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担保人条件类似,如未受处罚、人身自由未受限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且有固定住处等,但要注意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多了一点对担保人的要求,即要求担保人必须在本地有住所;
四、关于保证金的其他规定
如果当事人逃避行政拘留的执行的,如果采取的是保证金担保,则依法没收保证金,且行政拘留的处罚仍需执行;如果采取的是担保人担保,则可对担保人进行罚款处罚,但注意不可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罚;
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被依法撤销或已经依法执行完毕,则退还当事人缴纳的保证金。
五、暂缓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暂缓执行xx市xx区公安局对我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申请理由:
我因涉嫌殴打他人被xx市xx区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但根据本案的事实情况,我认为公安机关对我的处罚不当,我已向贵局申请复议。鉴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如果的复议期间继续执行,那么复议结果将失去意义,给我造成的损失也将无法弥补。为此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申请在复议期间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我愿依法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
以上便是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金的相关规定,如果需要更多案情详细方案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