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了解了融资担保公司的成立条件,知道了什么叫融资担保公司。那么,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什么方面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经营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同时,经监管部门批准,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兼营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其他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此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为其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二)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其中,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除需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外,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融资担保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的区别
(1)信用担保是指企业在向银行融通资金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依约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偿还责任,从而保障银行债权实现的一种金融支持方式;
(2)融资担保公司:以提供担保作为一种赢利的手段,承担项目的风险并收取担保服务费用;
(3)信用担保属于第三方担保,其基本功能是保障债权实现,促进资金融通和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
(4)信用担保的本质是保障和提升价值实现的人格化的社会物质关系。
以上就是融资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还为大家介绍了融资担保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