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纠纷需要以下证据:
1、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2、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
3、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4、其他证据。
二、收养案件发生纠纷诉讼所需的资料有以下这些:
1、原、被告之间存在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2、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
3、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
4、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
6、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
7、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