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时,房屋产权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时,共有的房屋产权就会因为双方的关系变化而转移。为了使房屋产权的转移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离婚当事人双方就需要通过离婚房屋析产登记这一程序来明晰房屋产权归属。那么,离婚房屋析产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屋析产登记需要的材料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4、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二、离婚房屋析产办理期限
1、属夫妻协议析产、离婚析产、共有房产析产的析产登记案件:1个工作日。
2、属其他析产、转移登记案件:30个工作日。合并办理其它登记种类业务的以受理回执标示的工作期限为准。
以上就是离婚房屋析产登记所需材料的相关内容,我们可知,房屋析产通常发生在夫妻离婚、家族分家、财产继承等情况下,由于房屋析产的复杂性,财产分割一般通过协议的形式来进行细节合意,同时对析产登记准备材料也比较方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