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生活中有很多人是在离婚时甚至是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之前就通过虚假债务的方式将夫妻共同财产给转移了,这种情况下转移的财产还能追回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所以,发现了,就要尽早起诉,别超过两年保护期。另外,起诉越早,证据越容易取得,比如银行记录,一年以上的就不好查了,因为数据都交到上一级银行了,查起来比较费力,查的时间也会更长。
查到证据后,对方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合理去向并且用于共同生活,那对方肯定会赔偿给对方更多。实践当中转移财产一方基本都拿不出证据证明合理开支掉了,所以,只要能查出来曾经有过,转移方肯定就非常被动了。
相关知识
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表现
(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
(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
(三)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
(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