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变动,或者灵活就业者等自己缴费的个人原因,耽误了缴费时间,到了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岁数时,缴费年限还不满15年,被视作“超龄人员”,不能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时,参保人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自愿申请继续缴费,补齐年限后就能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延期缴费达5年后,仍然不足15年的缴费年限的,则可以将所剩的年限保费一次性补齐,然后开始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调入深圳市的干部,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吗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的有关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调入我市的干部,不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不符合以下条件的,由调入单位按超龄年限补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一)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其专业适于本市企事业单位并能发挥其特长的,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大专学历,具是本市紧缺急需的技能型专业或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本市紧缺急需的特殊才能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六)夫妻分居以配偶身份调入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