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积极主张另一方赔偿,以弥补给自己造成的损失。受害人索赔时要先行准备好,及时收集整理好相关的材料。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交通事故索赔需要什么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索赔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 、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并且,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发现对方未能积极进行索赔的,也要及时将现有的证据材料收集,以便随时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