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未成年人生存权

更新时间:2014-07-28 15:01: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生存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其固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获得其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具体包括未成年人享有生命权、医疗保健权、国籍权、姓名权和获得足够食物、拥有一定住所以及获得其他基本生活保障的权利。生存权是未成年人权益实现的前提。

  (一)未成年人生命权保障成效显著

  《未保法》颁布17年来,中国的妇幼卫生事业快速发展,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降低。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建立了三级妇幼保健网络、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系统。截至2007年,全国建成妇幼保健院(所、站)3,007个,为未成年人生存权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2000年以来,国家在中西部地区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简称“降消”)项目,到2005年底,项目覆盖22省(区、市)的1000个县,总受益人口达到3亿多,有效降低了中国西部贫困地区的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全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991年的50.2‰、61.0‰下降到2007年的15.3‰和18.1‰,分别下降了3.49和4.29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从1991年的80.0/10万,下降到2007年的36.6/10万。中国卫生部还制定了《全国儿童呼吸道感染控制规划》和《腹泻病控制规划》,通过推广适宜技术、逐级培训、健康教育、管理监测指导系统等措施,使婴幼儿的肺炎和腹泻死亡率显著下降。2005年,5岁以下儿童肺炎和腹泻死亡率分别为298.5/10万和109.4/10万,较2000年时的773.6/10万和192.8/10万明显降低。

  《未保法》颁布17年来,未成年人 “四苗”(卡介苗、白百破三联制剂、三价口服脊髓灰质炎、麻疹疫苗)免疫接种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2005年分别达到98.99%、99.0%、98.97%和98.55%。2002年起,国家将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纳入免疫计划,乙肝疫苗接种率由2000年的91.83%上升到2005年的98.96%。

  (二)未成年人营养和体质健康状况持续改善

  自199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九十年代中国食物结构改革与发展纲要》、《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制定了《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有效促进了未成年人营养和健康状况的改善。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由2000年的3.09%下降到2005年的2.3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由2000年的2.40%下降到2005年的2.21%。2005年7-22岁城市男性和女性、乡村男性和女性低体重及营养不良检出率分别为21.61%和32.74%、25.79%和34.15%,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2.1、1.5、1.3、1.3个百分点,重度营养不良基本消除。2005年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5%以上。2005年,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0.2%,碘盐覆盖率为95.2%。截止到2006年底,在2817个碘缺乏病监测县中,累计消除(基本消除)县达到2475个。儿童维生素A缺乏患病率由1998年的11.2%下降到2006年的9.1%。

  (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日益受到重视

  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1999年教育部颁发了《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同时又要关注个别差异,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2002年又颁布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指导全国中小学采取积极措施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主要措施包括开设心理健康课、开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等。2007年“未成年人权益状况调查”显示,34.0%的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课列为必修课,14.3%的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课列为选修课,32.6%的学校开办了心理健康教育讲座,15.3%的学校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咨询和活动,7.5%的学校配备了心理咨询室,只有3.8%的学校没有任何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举措。

  (四)未成年人医疗保障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得到完善。自1996年开始,上海、北京、江苏、陕西、重庆、成都、郑州等省、市相继开展各类未成年人医疗互助活动,如设立少儿互助金、实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等。2002年,国家明确提出要逐步在全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全国86%的县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参合农民达到7.3亿人。截至2005年,未成年人保健覆盖率在城市达到82.3%,在农村达到69.7%。2007年,国务院在88个城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未成年人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要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城市。2007年“未成年人权益状况调查”显示,最近一年内,85.2%的未成年人接受过健康体检;52.0%生病后去看医生,而在不去看医生的未成年人中,83.5%是因为家中有药或病不严重。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是什么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基本权利,具体是:平等权、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权、监督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活动权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什么
你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未成年人有什么权利
具体哪些权利包括享有股份的权利,包括公司盈利的权利,包括自己公司名义进行经营的权利等等
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指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公民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权利的基本保障。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
保护未成年人的两部法律是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刑诉法,教育法,劳动法,婚姻法等等
企业兼并的战略意义是什么
如果一个大企业要想兼并或收购一个小企业,必须先去谈判,首先了解小企业有没有出让其所有权的意向,如果有,那下一步就可以谈价格了。如果人家没有,你可以提高收购价格,征询人家的意见。
成年人殴打未成年人的处罚是什么
殴打未成年人没有专门的罪名,要看是谁殴打以及受伤程度。 如果是父母殴打孩子,严重的可能构成虐待罪。 如果是其他人殴打未成年人,如果是轻伤以下的,一般是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 如果是轻伤以上结果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1069070069是什么
你好,您的陈述缺乏部分关键案件信息,无法准确解答
男孩还不到22岁,怎么办?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想咨询一下婚姻相关问题?
在离婚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首先,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其次,收集并保留与离婚相关的证据,如财产证明、子女抚养情况等。最后,如有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法律咨询和代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包括老婆名下的吗
不包括。没收时先区分个人财产,再确定没收范围,仅没收属于被告的部分,对共有财产中其他人的部分不予没收,并需保留被告及其家属必需生活费用。
2024年天津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离婚冷静期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即可称之为离婚冷静期。期限一般是三十天。法律
联系不到孩子母亲,怎么办
联系不到孩子母亲,处理需分情况。首先尝试协商,若不行可找居委会调解;如仍无果,可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判决,确保探望权。处理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