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05-16 09:59: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不动产登记条例确定在6月出台,南京、宁波、郑州等成为首批试点城市。

  我国不动产登记分散在多个部门,登记程序、标准等各有不同,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对称,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业内人士分析,不动产登记尽管可以挤出部分二手房,降低二手房价,不过,其降房价作用可能被高估。

  不动产登记试点城市确定 不包含北上广深

  被认为是降房价利器的不动产登记在确定了6月出台登记条例的时间表之后,试点城市也确定了。

  国土部已选择了南京、宁波、郑州等几个城市作为试点,今年年初上述试点城市已经将试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

 不动产登记迎百日大限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今年将建立不动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地级市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编制统一调剂,6月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建立不动产信息共享平台。

  姜大明表示,建立不动产登记是为了落实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将分散在有关部门的土地、海域、房屋等以土地为核心,统一由国土资源部门来管。

  目前中国的不动产登记较为分散,土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房屋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草原、滩涂在农业部登记,林业资源在林业局登记等。

  早在2013年3月底,《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就要求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且在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去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部承担,后者将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基本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上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文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决定由姜大明任该会议召集人,会议成员来源于九大部委。

  姜大明此次在两会期间再次明确了时间表:今年6月要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从目前至6月底,时间仅有3个多月。

  对于推进条例出台的工作安排,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表示,目前国土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推进进行了规划,将成立协调委员会,由国土资源部牵头,将相关部门集合到一起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建立不动产登记平台和网络登记平台。

 试点城市确定 南京等地在列

  在国土部确定了6月出台登记条例的时间表之后,媒体也曝光了不动产登记的试点城市。

  国土部已选择了南京、宁波、郑州等几个城市作为试点,今年年初上述试点城市已经将试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计划。

  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制度目前还只是一个框架性的东西,没有落实到具体的操作层面,具体会包括哪些内容,怎么操作,都还是个未知数,必须等到6月条例的正式出台才能明朗。不过,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新规,目前江苏已经开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前期调研和准备。而等到条例正式实施,预计将按国家的要求,成立专门的不动产登记局,来办理各类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住房财产登记肯定是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部分,我们先期启动的也主要是这一部分,”一试点城市国土局官员表示,“住房登记只是不动产登记的一小部分,此外需进行登记的还有土地、林地、海域等。”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上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担心不动产登记会引发卖房潮,因为不动产登记制范围很广,房地产只是其中的一个项目。不过业内人士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虽然并不会直接作用于房价,但是条例出台后引发的后续调控动作将有可能增加业主的持有成本,这可能引发业主抛售。

  “《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出台后,手握多套房的业主一般会先考虑未来持有成本是否会增加,如果后期对持有多套房源的业主征税,那业主将抛出多余的房子。因此,二手房供给量会相应增加。”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

  此前,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公开表示,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将使房价大跌。业内人士也分析指出,不动产登记尽管可以挤出部分二手房,降低二手房价,不过,其降房价作用可能被高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早在2013年初,国务院发文首次明确将出台《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时,上海当月二手房存量就从131869套跃升至133073套,挤出作用明显。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严跃进指出,“二手房源的增加,对于二手房价格肯定会起到平抑的作用。房源增加提供了购房者的选择面,同时会促使业主主动降价。”

  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认为,不动产登记条例,仅是一项制度、信息系统的平台,既不能改变供求关系,也不能管住货币发行,又不能控制地价。毫无疑问,不可过于高估不动产登记对楼市的影响力,未来房价是否上涨,则主要取决于供给。“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不会使中国楼市出现太大的波动,更加不会导致房价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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