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了可以撤回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至作出裁判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行为。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情形的,应当裁定撤回上诉。
但是有下列情况的,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
1、经审查认为,一审所作的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有错误的;
2、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
3、经审查认为,一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撤回上诉的程序:
上诉的撤回,是指上诉人提起上诉后,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撤回上诉请求的诉讼行为。上诉人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认为自己的上诉理由不充分或接受一审法院的裁判,可以向第二审法院申请撤回自己的上诉。
撤回上诉虽然是上诉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但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上诉人撤回上诉的申请。主要审查上诉人的申请有否违反法律、规避法律以及原审裁判是否有错误等情况,并据此作出是否准予撤回上诉的裁定。
申请撤回上诉的方式,即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口头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将申请内容记入笔录。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准上诉人撤回上诉的,可用口头裁定驳回,并将裁定内容记入笔录;准予上诉人撤回上诉的,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裁定。准予撤回上诉的裁定是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