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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光律师
张建光律师 河南 - 郑州

河南郑州文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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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时代潮流,做好律师工作

   我的法律网络营销 和关于qq同时在线超过1亿人的感想 作者张建光律师,河南文中律师事务所 从大学毕业到做律师也有6年时间了,说心里话真的对网络很信任,尤其对律师的网络营销很信任,利用网络来宣传自己推广律师业务是个大趋势了。

   我是在2005年底接触找法网的,刚开始心里是有点担心的,面对自己不了解的网络,面对网络公司业务员的推销,自己当时真的有点犹豫,毕竟网络是虚幻的。但找法网的业务员给我感觉还是不错的,他们是跟客户真心在沟通。虽然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依稀记不清当初那个业务员怎么样向我推销的了,我当时想,没有付出怎么会有回报呢,所以我决定在找法网做推广了,就这样跟找法网结缘了。 作为一名律师要做的事情真的太多了,理想也很多。

   但是律师业是人,也得吃饭,买房子,娶老婆,也需要养家糊口,面对这样的现实,律师更需要走出去,面对市场的选择,面对大众的选择,这样既可以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要想实现以上的目标就得有案件来源,要想有案件来源,就得让别人知道你,我刚毕业的时候,有个老律师告诉我,你在郑州做律师,就得让你的亲戚,朋友,同学知道你在郑州做律师,做律师第一是人脉,第二是人脉,第三还是人脉。当然能力是基础。 自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以后,我始终践行着律师要主动营销。找法网改变了我思维模式。网络是个发展趋势,人只有适应社会的发展趋势,才能得到大的发展,不能固步自封,要紧跟历史潮流,孙中山说过,天下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律师这个职业,也得紧跟时代潮流,否则也会被淘汰。现在中国的网民已经超过4亿了,qq同时在线的已经超过1亿了,以后会越来越多,所以网络已经是现代营销的重要手段了。 加入了找法网这个大家庭后,我有了自己的网站,有了个人博客,每每解答客户的法律咨询我是耐心而及时的,找法网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知识交流的网络平台,她为法律人搭建了这种平台,让我能跟客户面对面交流。不过,在解答咨询过程中我觉得一定要做到认真、负责和规范,不敷衍了事。案源通常都是从咨询开始的。通过咨询,客户了解了律师的业务水平、个人魅力,从而才能够信任你并最终选择你。可能有些律师面对这么多鸡毛蒜皮的问题不肖解答,我觉得是错误的,大客户是从小客户中来的,当然案子也是从小咨询中来的。

   让我印象很深的有一次客户咨询过一个离婚案件,大致内容是要怎么样起草一份简单的离婚协议的事情,这个问题对于法律人来讲真的太简单了,但解答起来真的太麻烦了。包括一些外地的,不是郑州的,我也都进行了耐心的解答。直到他们满意。同时,律师解答问题,也是一种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也是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一个律师如果只想到钱,那就是一个商人了,律师的地位是靠大家一起努力的,只要你为当事人考虑,他还是会尊重你的。

   当然,在这种网站进行推广的缺点是:难免会使律师同行之间展开竞争。这是市场经济下不可避免的现象,毕竟任何行业都存在竞争。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在找法网做推广比在很多都在百度做了竞价排名,听找法网工作人员介绍说,他们在百度就投放了几百个法律关键词。我赞同一个律师同行说的。他们网站确实都排在第一的位置。这样的话,比自己做百度推广时的成本降低了9成,效果却差不了多少。

   最后,还是有必要和各位同行说明一下:律师在做了以上的推广后,初期往往效果不明显,即使有咨询者也都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我们应该相信,网络推广是一个获得潜在案源的途径。俗话说:“先舍后取”,也许咨询不能马上转化为案源,但是至少咨询者记住了你,当他或者其亲人、朋友遇到大的法律问题需要聘请律师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就会是你。 希望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网络高度普及的今天,大家都真诚相待,共同把生活过好,律师就是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希望我能为当事人带来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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