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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分罚没财物罪

释义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认定

  1、本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样也是单位特殊主体犯罪,只是本罪单位的范围更小,即限于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是指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卫生检疫机关、商检部门、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等。

  2、本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在违反国家规定和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财物上完全一样。关键区别集体私分的财物不同:本罪集体私分的是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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