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

释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这种行为会直接或间接造成国家的损失,严重危害国家安全,这种行为即叛逃罪。

叛逃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叛逃罪与背叛国家罪的区别

  叛逃罪表现为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也具有背叛祖国的性质,但是叛逃罪与背叛国家罪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背叛国家罪的主体只要是跨国公民即可。第二,在客观方面有所不同。本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和行为;而背叛国家罪则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二)叛逃罪与军人叛逃罪的区别

  主体不同。一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个是军人。

  (三)叛逃罪与偷越国(边)境的区别

  犯罪目的不同,主体身份不同。犯叛逃罪与偷越国(边)境的,属于吸收犯。

  (四)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的区别

  所谓投敌叛变罪,是指投奔敌人营垒并为其效劳,或者在被捕、被俘后,投降敌人的行为。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都具有背叛祖国的性质,但是二者却有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第一,犯罪主体不同。本罪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投敌叛变罪的主体是中国公民。第二,在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投敌叛变罪则表现为投奔敌人营垒或者投降敌人的行为。二者区别的关键是本罪只是叛逃到境外,却不是投靠敌人;而投敌叛变罪则主要是投靠敌人,并有变节行为,却不一定是投奔境外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