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

释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盗窃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

  根据我国《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辽宁腾达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辩护人。庭前,辩护人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本案的相关案卷,结合今天的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本案的被告人犯有盗窃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在此首先想就本案事实部分做一点说明:

  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办案,使本案迅速侦破,请求法庭对该事实进行核查后认定。

  根据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叙述及公诉人的举证,在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和其同案及同案的联系方式,且被告人还带派出所的办案警官去了同案的家里。上述事实均能说明,被告人在本案中主动协助办案机关办案,使本案迅速侦破。请求法庭对该事实进行核查后予以认定。

  另外,本案中的被告人具有如下法定从轻或者减轻、酌定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第一、被告人在犯罪时为未成年人,有着法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且其也是由于一时贪恋电子游戏、错交朋友而被动走上了这条错误的道路,应系少年失足犯罪,又有着酌定情节。

  从于洪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可知,被告人于1992年4月1日出生,犯罪的时间为2010年3月17日,其年龄未达到18周岁,应系少年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于被告人当时年龄还小,法律意识淡薄,对人和事物的认知能力及善恶的判断能力相对于成年人较差;加之由于其极度贪恋电子游戏及错交朋友,这才是导致其被动地失足犯罪的真正原因所在。试想,在现今的社会中,青少年由于贪恋电子游戏而逃学、辍学、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问题,做为社会中一员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能把这一切的过错全部加上这些失足的孩子身上。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又有着酌定的情节。

  第二、从被告人在本案犯罪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和所起的作用来看,应认定其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本案的卷宗可知,无论从张某的供述、高某的供述,还是其本人的供述均可看到,被告人在这三起盗窃案中既不是策划者,也不是提议者,更不上主要犯罪事实的实施者,只是被动地服从及跟随着,同案分配给其个望风的任务而已,没有实施其他任何行为。且相对于检察院认定的9100元盗窃数额而言,只被动地得到了九十一分之一即100元。这些事实均说明,被告人在本案的实施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是个次要的、辅助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因此,结合本案,对于被告人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被告人系初犯,且其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希法庭在量刑时能予以充分考虑,给其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从庭审可以看出,本案能够顺利地得以侦破,被告人积极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并配合办案机关侦破案件起了关键性的作用。从被告人的口供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下了严重的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能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在会见辩护人时,也多次表示对不起母亲、对不起家人朋友,愿意今后好好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也能够主动交待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被告人愿意倒脏及交纳罚金,依法接受法律对其的处罚。且,被告人此前没有前科劣迹,与被告人同龄的孩子们现在正在上学读书学习,希望法庭能给其一次改过和重新做人的机会,使其与同龄人一样能够努力学习,认真工作,以弥补错过的美好时光。

  综上所述,鉴于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犯罪,系初犯、从犯,且其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建议法庭对其判缓,以给其一个重新回归社会、重新学习及工作的机会。

  谢谢审判长!


相关问答
相关案例
盗窃罪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以东检诉刑诉(20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薛某犯盗窃罪,于2018年12月10日向如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东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薛某及其辩护律师江苏通洋律师事务所印志平律师到庭参加诉讼。如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薛某于2018年11月9日11时许....[查看详情]
相关知识
  • 盗窃罪既遂
      什么是盗窃罪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认识了盗窃罪以后,那你知道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吗?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2018.01.09已阅读:384
  • 浅析盗窃罪
      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文找法网小编以许xx案为例,为您浅析盗窃罪的系列知识,以供参考。  一、许xx案的关键  许x...
    2013.05.21已阅读:16105
  • 抢劫罪与盗窃罪
    抢劫罪与盗窃罪 盗窃罪与抢劫罪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看似比较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会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有个非常重要的定性难点,就是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及转化问题。 所谓的盗窃罪是指在他人毫无防范的情况下,乘当事人不知道而偷偷的将财
    2012.12.18已阅读:5227
  • 盗窃罪的既遂
    盗窃罪的既遂 盗窃罪是比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它的发案率比其它侵犯财产罪要多的多。但如何认定盗窃罪的既遂和未遂,长期以来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较大争议。盗窃罪在刑法理论界的概念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012.12.18已阅读:2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