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是仲裁庭或仲裁员根据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制作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一、调解书的内容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和编号,标题写明“调解书”,并在其右下方写明文书的编号。
2、申请人栏内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3、在被申请人栏内,写明被申请人名称、姓名和地址;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单位和地址等。
(二)、正文,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和发生的争议事项,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仲裁或调解要求。
2、仲裁员的选定及其工作情况和结果即“XX仲裁委员会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受理了本案,组成以XXX为首席仲裁员,XXX和XXX为仲裁员的仲裁庭,(或组成以XXX为独任仲裁员的仲裁庭)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庭进行了庭前调解。通过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
4、调解费金额的分担。
(三)、尾部,依次写明;
1、调解书份数及分持情况;
2、仲裁员、秘书签名,仲裁委员会盖章;
3、制作调解书的日期和地点。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三、保险调解书效力
交警大队的调解书有一定的权威性,是保险公司理赔的赔付证明之一。另外还有发票票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人民法院出具生效法律文书等等。如果损失数额和保险公司内部核损数额差距不大,提供相关的票据等损失证明,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会予以理赔;另外,通过仲裁或诉讼,由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生效的裁判文书,依据生效的裁判文书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一般会依据法律文书理赔;在理赔过程中,当事人也可以和保险公司就赔偿数额和解、调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所了解到的关于保险调解书效力方面的问题,调解书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具有法律效力,应依法执行。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