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的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08-13 09: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民事诉讼证据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建设工程的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建设工程的民事诉讼中需要提供或者有其价值的证据。那么一般来说,建设工程的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以供大家参考。

  在实践中,建设工程的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书证和物证

  书证,是指以所载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变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和仲仲裁中普遍存在,大量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书证一般表现为各种书面形式文件或纸面文字材料(但非纸类材料亦可成为书证载体),如合同文件、各种信函、会议纪要,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图纸、图标等。

  物证,则星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及其痕迹,凡是以其存在的外形、重量、规格、损坏程度等物体的内部或者外部特征来证明待证事实的…部分或者全部的物品及痕迹,均属于物证范畴。例如,在工程实践中,在对建筑材料、设备以及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证据,往往表现为物证这种形式。

  在民事诉讼和仲裁过程中,应当遵循"优先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原则。《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有芰规定,当事人"如需自己保存证搬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啄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光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但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建设工程的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

  二、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在实践中,常见的视听资料包括录像带、录音带、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以及储存于软盘、硬盘或光盘中的电脑数据等。

  视听资料虽然具有易于保存、生动逼真等优点,佩另一方而,视听资料也有辑易通过技术手段被篡改的缺点。因此,《景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并工规定》中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此外,对于未终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淡话取得的资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侵害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窃听)取得的,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证人证言和当事人陈述

  1、证人证言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当事人提供证词的人。证人就案件情况所作的陈述即为证人证言。

  《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以提出书面证言,乱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最高人昆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还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以及无正当理南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不能竹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或仲裁中,就本案的事实向法院或仲截机构所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还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四、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1、鉴定结论

  在对建设工程领域诸如工程质量,造价等方面的纠纷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针对有关的专业问题,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相应鉴定结论,是法院或仲裁机构据以查明案件事实,进行裁判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鉴定结论作为我国民事证据的一种,在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过程中,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注意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清,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费用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于准许。

  2、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民事诉讼法》规定,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勘验笔录应由勘驻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建设工程的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民事诉讼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上述内容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证据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381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民事诉讼需要什么证据
您的问题比较宽泛,根据案件类型有所区别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
代理人不是当事人
民事诉讼的证据有几种
1/证据的形式:民事诉讼法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在民事诉讼中,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中民事证据种类的问题,一、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二、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
拼多多购买的未成年人可以退款吗?
可以退。未成年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有效的,则所买的东西可以退,但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未成年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则所买的东西可以退,并且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
民事案件证据采信规则
民事案件证据采信规则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请问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员工离职后可以举报吗?
您好,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缴纳保险,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民事案件举证规则
民事案件举证规则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规定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
你好,要看合同约定,如没有特殊培训,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一个月后可以离开
轻伤案到法院多久开庭
轻伤案到法院多久开庭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单位拖欠工资6个月
法律分析: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
轻伤案开庭程序如何规定
轻伤案开庭程序如何规定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欠别人的钱有欠条,别人现在说一天内没还钱报警处理,现在要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有以下法律途径处理: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2、到法院起诉还
电话打多了被公安机关封号
你好,建议及时和对方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肌腱断裂中环指神经损伤中指动脉断裂算轻伤吗?
法律分析:轻伤包括:1、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2、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3、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4、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