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刘某在南京古南都饭店做厨师,两年后,刘某辞职换了东家。谁知道没过多久,刘某突发脑梗,经过医院30多天的抢救,刘某的性命总算保住了,但是被诊断为植物人。
病得不是时候?
一个月下来,刘某的医疗费已经花了10万余元,按照惯例,不管是前一个单位,还是新到的单位,只要为刘某交纳了医保,医药费起码可以解决一半,但比壮年突发脑梗更加不幸的是,刘某的前一个单位不为员工交纳医保,而实行的是比医保更实惠的实报实销制度,即员工看病拿药,凭医疗费票据全额报销。于是工作多年的刘某仍然属于首次参保的新用户。
按照南京市医保中心的规定,城镇居民参保的新用户,自医保缴纳的次月才可享受医保待遇。
刘某9月来到新单位,新单位也在当月就及时为他交纳了医疗保险,但刘某按照规定要到10月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可偏偏刘某在9月就发病且产生了巨额医疗费用,于是无法申请医保报销。
2010年5月,刘某的妻子来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律师张芳为刘某办理了免费援助手续,之后张律师代表刘某将古南都饭店告上了鼓楼区法院。
合法却尴尬的制度
张律师在庭上指出,在刘某与古南都饭店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古南都饭店应为刘某交纳包括医保在内的各项保险,如今因为古南都饭店未交医保而导致刘某的医疗费无法报销,全部要由自身承担,因此要求古南都饭店承担医保范围可以报销的医疗费4万余元。
古南都饭店的代理律师指出,实报实销制度也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而且该制度100%报销在职员工的医疗费用,明显比按照比例报销的医保制度要优越,该律师还拿出刘某20多次看病,拿药全部给予报销的实例予以证明。
两家单位都没有过错,在这个无法撼动的前提下,法院只能以调解的方式表达对刘某“病不逢时”的同情,今年年初,古南都饭店最终同意补偿刘某7000元医疗费。在花光了所有积蓄的情况下,刘某的妻子只能将丈夫接回家中,由不懂医术的她为丈夫打针吃药,活一天算一天。
本起事件也给古南都饭店带来了触动,饭店方表示,从长远来看,的确是现行的医保制度对员工更有利,他们将逐步将员工纳入医保统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