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24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 医院宣传册上声称能一次性治愈,患者就诊后却未达到宣传中的疗效。10月23日,郑州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应为其夸大宣传的广告承担民事责任,遂判令郑州某男科医院赔偿患者在该院治疗期间所花医疗费1.2万元。
今年3月初,患者曾强(化名)发现,郑州某男科医院在对外发放的宣传册上宣称,能一次性治愈某种男性疾病。曾强找到该院的主治医生,主治医生诊查后承诺说,在15天一个疗程内就能治愈曾强的病。曾强接受了一个疗程的治疗后,经化验室检查,结果治疗效果并不明显。该院又为曾强免费治疗了4个月,经化验确诊仍未治愈。经交涉无果,曾强便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该医院赔偿其医疗费损失12000元、误工损失3000元、精神抚慰金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对外所做的广告是一种要约行为,医院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承诺为患者治愈疾病,结果医院没有将患者治愈,系违约行为,应对夸大宣传的广告负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