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篡改病历可定性医疗事故

更新时间:2012-12-26 14: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卫生部称,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可作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申请痕检鉴定本报广州7月31日消息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在刚刚结束的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重申: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

  卫生部称,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可作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申请“痕检”鉴定

  本报广州7月31日消息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在刚刚结束的“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重申: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

  发生医疗纠纷时,篡改病历是一些医院并不陌生的做法。处在劣势的患者如何举证?赵明钢接受采访时建议,患者有权利索取病历复印件,可以作为原始资料保存举证,也可向公安、司法部门独立的鉴定机构申请“痕检”鉴定。

  根据卫生部医政司、政法司联合下发的通知,凡是证实到病历被伪造过的,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其等级、责任具体另行讨论。

  赵明钢介绍,卫生部今年将继续推行医院管理年活动,重点包括处方“通用名”、规范病历书写、严格控制大型医疗器械配置、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在临床病人身上开展的科研项目严禁收费等。据羊城晚报

  医院常用药品价格必须公开

  据中新社7月31日电据中国卫生部消息,为进一步推动、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卫生部发布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十一五”期间,与卫生政务公开的目标和进程相协调,使医院院务公开成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知情权和监督权。

  2008年底前院务全公开

  2007年底前,全国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完成医院院务公开工作。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医院资质及价格须公开

  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须公开。

  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应公开。

  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

  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篡改病历算不算医疗事故
您好!【1】认为医院在医疗的过程中若存在医疗过错的;【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将医院的病历及相关材料封存并要求医院盖章并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应及时处理;【3】向市
医生篡改病历
单凭这些尚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医生篡改病历
举证义务在医院,如医院不能举证,应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你无须担心医生不会出庭。
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护理标准是否相同?
发生工伤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出院后不需要护理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钱,出院后能拖欠多久
我刚才咨询的问题什么时候解决
(1)接受投诉后,即向被投诉单位或主管部门发出转办单,并附上投诉信,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一定期限内答复。一般情况下在正式立案后的十五日内处理完毕期未办
我的家人近期因为不慎摔倒髌骨碎了,去右安门医院做了一个手术,昨天医院内医生推荐我买了一个护腿请问应该
首先可以选择和医院协商,也可以申请做医疗鉴定,鉴定医院的事故责任有多大,请求赔偿; 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可以选择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可以参照医疗事故的赔
去医院看,能起诉医院吗?
一般依据鉴定确定
邻居半夜敲门给我哮喘气发作了半夜进的急诊
如果你因邻居家的行为导致突发严重健康状况并需要紧急就医,首先保障自身安全。其次,保存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时间证明),之后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
产妇脑出血是不是医院全责
属于医疗事故,应当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院方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
你好,我有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18年了,每天吃药,好多关节痛,可以申请慢性病吗?
法律分析:去就医的医院检查,由诊治医生写是何种慢性病证明。说明是什么慢性病需要长时间服药,或定期检查复诊,要主治医师签名,就医的医院盖章。到户口本地民政局要申请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