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事故的一种重要依据,那么,大家知不知道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呢?具体需要哪些流程呢?如果您不清楚的话,下面,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程序及时限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苏州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江苏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效有多久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上文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一次鉴定不服的朋友,可以再次申请重新鉴定。通过小编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这个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